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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享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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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享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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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1:低保

政策:单独立户享低保,保障金增发三成

对象:重度残疾人

《意见明确,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及残疾证,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A类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按其享受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

按照新规可分户但不分家,成年重症残疾人经济上得到一定保障,生活上依然可以由亲属照料,这一政策将惠及15万户家庭。

相关要点: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关键词2:减免

政策:用水用电等费用,比照低保享优惠

对象:贫困残疾人

贫困残疾人生活用水、气、暖、通信等费用,比照低保对象执行优惠政策。贫困残疾低保户使用有线电视费用,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

对听力残疾人的手机短信费用,按规定给予减免。贫困残疾人生活用电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要点:城镇居民保障房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给及倾斜照顾。

免除农村残疾人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费用。

关键词3:出行

政策:持证乘公交地铁,有望全部不收费

对象:所有残疾人

以往,乘坐交通工具免费主要针对盲人,但《意见扩大了范围。省残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政策,进行创新,推动残疾人持证乘坐公交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免费待遇。

相关要点:公共停车场应设残疾人泊车位并免收泊车费。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由县级以上残联帮助实施无障碍改造。

关键词4:医疗

政策:首次报销住院费,今后不设起付线

对象:民政部门代缴保费的贫困残疾人

《意见要求,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需求,城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承担的参保(合)费用,由县级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予以全部或部分代缴;符合条件的参保(合)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然过高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政策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医疗救助。

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免除符合贫困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凡是由民政部门全部代缴参保(合)费用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其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首次报销不设起付线。

相关要点:将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特殊医疗需求和假肢安装、辅助器具基本配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将精神病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及大病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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