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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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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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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房买卖需办理的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在交易时有一些政策性的限制,在五年之内(以填发日期或契税缴纳日期为准)是禁止转让的,如转让必须是购买原价,且买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买方需到住房开发办公室办理审批,然后才能交易。

五年之后交易卖方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它交易过户手续与商品房基本相同。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部门收缴的证件为:

1、卖方填《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申请确认表》;

2、买卖双方提交身份材料:

3、与原产权单位买卖契约;

4、房屋所有权证;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证中无图的除外、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

6、买卖双方合同一式三份。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流程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是按建设成本确定的,同时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它的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不像一些高档住宅那么昂贵,它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的适用性体现在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上。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流程是,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房地权属证件。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房率知识,倘若您对经济适用房感兴趣,那么上面的介绍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帮助,让您在买卖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能少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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