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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内子女、(外)孙子女与投靠人之间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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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内子女、(外)孙子女与投靠人之间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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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子女、(外)孙子女与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迁移投靠所需材料: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房主、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5、能够证明迁移人与房主之间系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底档、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履历表等);

6、其他视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7、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还需提交:

(1)迁移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迁移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迁移人中有未成年人且父母离异的,提供能够确定未成年人抚养人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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