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处罚后能再行政处罚吗
追究刑罚后一般不再行政处罚,有以下三方面涵义:
1、以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上处罚;
2、不同机关依据不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从字面上理解,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某一规范或数个规范,如果行政处罚的内容是罚款,则只能处罚一次;如果处罚内容并非罚款,则可以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立案后多长时间必须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场作出罚款的,一般是当场交纳,如果不是当场处罚的,收到决定书15天内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刑事处罚后一般不会再进行行政处罚的,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于同一种违法行为是只处罚一次,并不会重复处罚的,行政处罚立案之后一般在规定的期限执行。
需要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被刑事处罚后,如果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是针对同一行为,且能全部折抵的,则不应进行行政处罚;如果不能全部折抵的,则剩余部分的行政处罚仍然要履行。一般针对同一行为的拘役或有期徒刑,能与行政拘留相折抵,而罚金能与罚款相折抵。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追究刑事责任还能进行行政处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同一事件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同样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罚的,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刑事处罚后,5年内不得申领驾照。
如果是一般的执行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在符合执行申请条件后,再次提出。如果是仲裁执行,那么对于法院驳回执行申请后不能再申请执行,根据申请人不同的情况可以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不予执行后果:仲裁裁决被人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经济仲裁以后是可以在县法院进行起诉的,一般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不符的情况下,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酒后驾驶分两种: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
行政机关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重新作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给予警告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行政处罚是没有规定的,只要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就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再次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
一、醉酒驾驶行政处罚后能否再刑事处罚醉酒驾驶的,行政处罚后可以刑事处罚,二者并不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具有醉驾行为的行为人被抓获后,如果行政机关是当场宣告处罚,且当事人在场的,则当场能收到行政处罚书;如果当事人不在场的,则行政机关应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嫌赌博被派出所给予了治安行政处罚,原则不能入党。但是,这个条件不是绝对的,主要看你地党委怎么认同。 法律链接:《党员政审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五)违
1、免除刑事处罚会留案底。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犯罪分子已经构成犯罪,就会留案底。2、在谈论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是否会被留案底的事情前,首先要明确一件事情:案底是针对犯罪分子而留存的。说白了,您犯罪了,公安机关就会留案底,没有犯罪就不会留案底。3、由于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实质上仍是罪犯,只是因符合法定条件而被免除刑事处罚,不用被判刑
你好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对被拘留人也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二是被拘留
一、复议撤销原处罚后能重新处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公民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凡受过治安处罚以上处分的都要在公安内网上体现,以方便内部掌握。(此局域网不对外)。2、存在违反治安的行政处罚、触犯刑法的刑事犯罪行为,都会留下案底。3、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这个处罚记录只能在公安机关内网查询,其他地方是无法查询到的。4、对于刑事处罚,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还可以在司法局查询到。5、个人是查不到的,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这些信息
酒驾是指驾驶人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20至80毫升,这是什么样子的一个概念呢,就算你只喝了一点点酒后开车也是属于酒驾的;酒驾是如何处罚的呢,如果未造成交通事故,是行政处罚,根据驾驶人体内血液中酒精的含量暂扣驾驶证和处300元罚款,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是刑事处罚,驾驶人不但要负全部责任还会被吊销驾驶证,按照事故大小处半年以下拘役和5000元罚款。醉驾是指驾驶人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超过80毫升
专业分析:酒驾处罚后,处罚执行完毕的是可以开车的。但是,酒驾被吊销驾驶证或者被终身禁驾的在规定期限内是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也就不能开车。根据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1、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的,不能保留公职,会被开除公职。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 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在征收拆迁法律服务实践中,政府工作人员及被征拆群众经常会向我们律师团队提问:多年前未经批准建设的房屋是违法建设吗?还能追究法律责任吗?有些群众认为,自己建房虽无批建手续,但这么多年过来平安无事,并未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现在要征收拆迁了却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追究法律责任,这样实在是让人难以心服气顺。这里主要涉及到的是违法建设的追究时效问题。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应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