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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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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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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

1、施工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赔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没有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仅对企业具有终局效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超过了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对劳动者和企业都不具有终局效力,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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