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界定证据及隐匿证据的概念。第一,根据三大诉讼法的规定,运用文义解释、法理解释和比较法解释等方法,界定证据的概念与特点,通过比较民事、行政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范围和特征,限定在追诉犯罪活动范围内,讨论隐匿行为针对的对象即关涉犯罪认定的证据。
第二,分类隐匿证据行为类型,对比各类隐匿证据行为的行为特点,归纳隐匿行为指向的对象即认定犯罪所须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隐匿证据的概念是刑事诉讼当事人及辩护人、代理人,侦诉审人员以外的主体在追诉犯罪活动中隐瞒、藏匿的证明某人犯有重罪或无罪的证据。
为探讨隐匿证据行为的入罪标准奠定概念基础。第二部分,明确隐匿证据行为入罪的价值根据。从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和本质入手,提出具体划分相关犯罪圈的两大价值根据:法益侵害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第一,隐匿证据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但并非所有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都应当被规定为犯罪,只有侵害刑法保护的重大法益的行为才应入罪,因此隐匿证据行为入罪必须限定在追诉犯罪活动中;
第二,隐匿证据行为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这里的应当,既表明该行为具有实质违法性,还表明该行为具有惩罚的必要性,隐匿证据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有时与伪造、毁灭证据的危害程度相当,此时该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是不言而喻的,但更多时候即使是在追诉犯罪活动中隐匿证据行为造成的危害,在程度上未必达到了须要发动刑法的程度,隐匿行为毕竟万方数据『毕业论文社区』4/48 2 是不作为行为,只有隐匿重罪或无罪证据才入罪。
第三部分,探讨入罪隐匿证据行为的基本标准。结合前文分析的入罪的价值根据,从现有刑法的隐匿证据犯罪罪名体系入手,探讨隐匿证据行为的入罪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第一,《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 311 条中新增行为类型,拒绝提供间谍证据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与隐匿证据行为都是不作为性质,但拒不提供和隐匿证据在主观恶性、对抗程度还是有区别的,对此应有准确把握;
第二,洗钱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都具有隐匿证据的行为特征,它们都集中在破坏经济秩序、毒品犯罪和严重的财产犯罪中,表明立法者对隐匿证据入罪标准的审慎态度;
第三,在现有和拟调整的法律框架下,延伸讨论现有隐匿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合理构建,提出限制犯罪圈扩大的基本思路。第四部分,跟进讨论隐匿证据行为入罪及限制。
结合前文对隐匿证据行为入罪的理论和现实根据与标准,明确提出隐匿证据行为入罪建议。第一,采取设置新的罪名或者增加行为类型的方式入罪。
具体建议是:将隐匿证据罪规定在刑法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之中;为关照证据犯罪及隐匿证据犯罪的体系性和完整性,建议将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修改为隐匿证据罪,拒不提供间谍犯罪证据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作为该条的第二款。
第二,针对新设置的隐匿证据罪及应予调整的相关罪名的构成,提出三点限制思路:隐匿证据行为应该限定在追诉犯罪活动中,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隐匿证据行为不入罪;
隐匿的是重罪或者无罪证据;在适用罪名时应当根据“亲亲相隐”限缩犯罪圈。
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要看情节的轻重。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毁灭证据,或者是伪造证据,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对行为人处以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三年以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第十八条国家规划矿区的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范围、矿山企业矿区的范围依法划定后,由划定矿区范围的主管机关通知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第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的正常秩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
事业单位人员免于刑事处罚的处分是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一、事业单位人员免于刑事处罚如何处分 事业单位人员免于刑事处罚的处分是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开除。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据,干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2、《民事诉讼法》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后通常是不会对子女产生影响的,但如果子女要参军或报考公务员的,政审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行为人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是由于出现了一定的法定情形而不予处罚,但其行为表现仍然是构成犯罪的,而政治审查需要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一、提供虚假的证据如何处罚1、提供虚假的证据,会被这样处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会构成伪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
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每月发放的奖金部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原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其工资中活的部分(即津贴)。 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补发其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
受刑事处罚的党员的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
法律分析偷倒渣土严重污染环境的,刑事处罚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才能免于刑事处罚交通肇事者无视国家法律,忽视交通安全,直至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获得其谅解,并与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综合被告人犯罪行为、情节,犯罪后果及悔罪表现,法院酌情予以较大幅度从轻处罚,做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决定。法院针对特殊情节,结合现实法律背景做出有利于社会效果的判决,是司法活动对
一、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
现在如果退伍刑事处罚视同缴费的,一般退役士兵军龄及待安置期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待安置期从到安置部门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后,又由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就业或自行找到工作的,其军龄应合并为连续工龄,并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构成诈骗罪的,在以下情况下会免于刑事处罚: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四、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的判刑是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伪证罪。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
一、刑罚免于刑事责任和免予刑事处罚如何区别1、免于刑事责任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在于免于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人还是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其应当承受的刑罚被免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
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如何定罪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成立伪造证据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通过
律师解答受过刑事处罚的,会影响其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已经服刑完毕的,其子女在公务员政审、选调生政审一般是不会受到影响;如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并且正在服刑,其子女不能报考公务员、选调生考试,直至服刑完毕才有资格重新报考。此外,如果直系亲属犯有重大刑事犯罪,如严重危害公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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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拘留一般分为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为了处罚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这类人并不属于罪犯。刑事拘留是为了防止罪犯继续犯罪、逃跑、畏罪自杀,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手段。司法拘留是为了防止他人继续严重妨碍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或者执行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
(一)证据采信标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证据采信的规则1、品格证据规则所谓品格证据规则是指人证在社会中的形象、地位或品行。 通常情况下,证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品格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某些特殊的品格证据可以允许使用,当品格问题是实体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