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代表着公安机关已经结束了案子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交给检察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公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作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案卷材料、证据一同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一时间将案子移送具体情况通知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该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注明相关具体情况。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是撤销案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用提起公诉的案子,一概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子,根据本法和监察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觉得需用补充核实的,应该退还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需时还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用留置措施的案子,人民检察院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先于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该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做出是不是逮捕、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的决定。
在特别具体情况下,决定的时间还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用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是否一定会提起公诉?
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不一定会提起公诉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审查起诉的案件,察觉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犯罪事实,或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经检察长或是检察委员会决定,应该做出不起诉决定。
2、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交审查起诉的案件,察觉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犯罪事实,或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应该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做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3、人民检察院对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依然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是检察委员会决定,应该做出不起诉决定。
4、人民检察院对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并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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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意味着什么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
到检查院,有三种可能。 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不一定会提起公诉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审查起诉的案件,察觉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犯罪事实,或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经检察长或是检察委员会决定,应该做出不起诉决定。 2、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交审查起诉
这个没有具体的说法,具体什么问题说清楚点
在刑事犯罪中,有些案件是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也有一些案件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比如之前的纪委案件,那纪委案件移交到检察院要请律师吗?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纪委案件移交到检察院要请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被侦查机关(主要指警察同志的侦查)第一次讯问后,即可聘请律师。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是,警察同志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还可以和解: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2、属于以下案件: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或者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
两个月,诈骗案立案,如果抓获犯罪嫌疑人并刑事拘留,从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一般是两个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两个月审判完毕。
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代表着公安机关已经结束了案子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交给检察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公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作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案卷材料、证据一同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一时间将案子移送具体情况通知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该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
刑事案件从侦查机关到检察院有两个移送程序,一个是移送审查逮捕,也就是报捕程序,另一个是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子,案件到了检察院,正规的处理方式有三个,一个是起诉,一个是不起诉。一个是案件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在一个月内未再次移送审查起诉,视为未移送审查起诉。这三个处理方式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正规的处理,就是撤回移送审查起诉。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其实是侦查机关做出来的决定。但
下面为大家解答“有谅解书检察院会怎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
取保候审 是刑事强制措施 而非最终的处罚结果。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期限内公安机关会移送检察院起诉 或者撤销案件。检察院通知你去问话 说明你已经被起诉。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收监的。
你好,如果涉嫌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
会通知家属的。《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要经过这几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侦查阶段:(一)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二)犯罪
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达到起诉条件的则由检察院决定起诉,不达条件的检察院可能会退回公安要求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认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刑事案件分侦查(公安)、起诉(检察院)、审理(法院)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办案单位不一样。检察院会继续联系你办理取保候审之类的手续。
该案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可以申请启动案件监督程序
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
关于律师你好,我问一下移交检察院意味着什么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代表着公安机关已经结束了案子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交给检察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公诉。凡需用提起公诉的案子,一概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作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案卷材料、证据一同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叫你过去有可能是做笔录,如果您担心的话可以委托我们一同前往,进一步沟通可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