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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炮,小心约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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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炮,小心约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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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一个强奸案的当事人时,当事人义愤填膺,一直说自己冤枉的。说当时女方主动提议一起出去,在狭小的小轿车里的副驾驶座上发生关系,如果女方主动不配合,怎么可能完成强奸行为呢?

而且女方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没有任何反抗,衣物没有任何的撕裂,甚至女方自己承认当事人并没有采用暴力手段,所谓的威胁的话:“如果你不听话,就不送你回去。”

公检法司法机关都把这句话当成威胁女方的话,实际上两人发生关系的地点距离国道只有几十米,而且二十四小时都有的士路过。

这句话如何成了强奸的理由!当事人说,女方是因为回家晚了,男朋友追究不得已说被强奸,实际上在女方报案之后,女方还多次电话短信和当事人联系。

只可惜,那些通话记录因为时间过去太久,查不到了。而公安机关竟然是在女方报案之后十个月才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并对所谓的物证进行鉴定。

去年一个强奸案,是因为男方只给500元,女方要求1000元后男方把500元收回来,导致女方报案。前年那个强奸案是因为男方在与女方发生关系之后就只顾自己睡觉,没有将女方送回去,女方认为被当成玩物,所以报案。

这几个男人后来都被当成强奸犯被判刑了,而这个当事人也还在二审期间委托我的,最终还是被维持原判。

后来,与朋友聊天的时候,朋友说了这么一句话:“男人喜欢自作多情:女孩子可以跟你一起出去喝酒吃饭,可以跟你出去兜风,可以跟你出去唱歌,甚至可以跟你搂搂抱抱,但这并不表示她愿意和你发生性关系!”

古人说,女人心海底针,看不清,摸不着。

男人们啊,不要以为女孩子跟你玩得高兴,就是想跟你上床。所以在和女孩子一起玩的时候,小心谨慎,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把自己送进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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