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签字才有效,如果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字但符合法定情形依然有效。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保险合同投保人没有签字的,一般认定为该保险对投保人不生效。就算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在上面签字或盖章的,也属于无效合同,除非投保人在之后交纳了保险费的,即对保险合同上保险人行为进行了追认,该合同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
保险合同投保人没有签字的,一般认定为该保险对投保人不生效。就算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在上面签字或盖章的,也属于无效合同,除非投保人在之后交纳了保险费的,即对保险合同上保险人行为进行了追认,该合同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
房屋产权放弃声明书若是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作出的是有效的,该声明书中应该写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被放弃产权的房屋具体信息以及被其所放弃的相关权利范围等内容。最好将该声明书进行公证,可以更好的保障其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如果合同双方签订时没写日期,还是有效的。合同日期在法律规定中不属于必备生效内容。后期可以进行补签日期来确保权益。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确定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夫妻是购房方,一人签字也是有效的;如果是出卖方,当房屋为个人财产时,一人签字有效,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仅一人签字且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购房合同一般买房后三十日内就可以拿到。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要将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不过最长应不超过30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
保险合同解除时保险费的退还如下:1、投保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2、保险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扣除应收部分后,退还保险单剩余的现金价值。
根据《民法典》首先是合同内容合法,最好使用制式条款;其次是签订双方身份合法,这个不多解释;第三是双方都有签字或盖章,要本人,别人代替签不行。企业一方最好是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是,负责人也可以,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要有授权书)。被雇佣者最好按个手印上去,企业必须用合同章或者公章,就是带数字的那种,否则无效。
违法合同不一定无效,如果违反的不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不影响民事行为效力的,合同可以生效;无效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可以变更投保人,变更投保人需要以下材料:须提供投保人死亡证明,由原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书面委托其中一名代表亲办,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须有保险利益。办理时需提供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原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与原投保人的关系证明,若继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况,须提供身故证明,身故证明无法提供的,由其他继承人共同声明。投保人变更,不受理原投保人委托代办,仅受理现投保人及被保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但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租房合同没到期想退房,如果合同中对于押金的退还有规定,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则可以与房东协商。可以明确的是,没到期单方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
对于当事人认为保险赔偿不合理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违反约定的一方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投保人是交钱的人,工程保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总包商或分包商,总之一般是工程的承包商。若委托承包人投保的,投保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保险是承保建筑安装工程期间一切意外物质损失和对第三人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续约申请后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并投票表决是否同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签约;同意续约的将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业委会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并且备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
签订合同不是必须写日期,没有写日期的合同仍然可以生效,但是写明日期对确定合同期限具有保障作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
装修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携带身份证、装修合同、起诉状及副本,向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3.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4.法院
解除合同后预付款应当予以返还,因为预付款一般是属于对合同义务的提前的部分履行,在合同被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其退还预付款,如果合同是违约解除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
职工申请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后,如果显示“销户未结算”的,说明职工已申请办理了销户提取业务,但还未进入结算流程。中心结算后,会将款项划入职工的联名卡储蓄账户。销户提取要三个月才到帐,每月22日至月末对22日前已受理的提取申请进行校验,结算经确认职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本市停止缴纳社保达三个月或社保已结算的,将把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也就是现在是23号这两天正在结算请等待钱是
草签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有:草签合同一般只列必要条款,正式合同内容具体;草签合同在正式合同签订之前;购房合同草签不备案,合同正式签署后备案;草签合同有效,但是证明力比较弱。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