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刘女士通过手机APP软件看到一则有关炒股赚钱资讯,遂点开了解,通过微信添加对方好友,随即便被拉入到一个微信群中。
群内老师每天为大家讲解股票,分享投资经验,并邀请刘女士进直播间听课,每天都有老师在直播间讲课学习投资技术。群里的群员也天天发盈利的图片,说十分感谢老师带着他们赚钱,不久后老师主动联系上了刘女士,说跟刘女士推荐股票。
刘女士观察了几天群里对老师有了不少的信任,便跟着老师做了几单赚了一些。尝到甜头后,刘女士陆续投入10余万元,以期高额回报。
不料事与愿违,随后该平台封闭,刘女士被踢出微信群,“老师”也杳无音信。这时候,刘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骗子通过虚假投资理财平台,用多部手机注册不同微信号,大量地添加他人的微信,拉进微信群。群里的“专家”会以推荐股票、晒虚假盈利截图等方式骗取事主的信任,群里其他网友也会主动找事主聊天,吹嘘“专家”的实力。
其实,所谓的证券公司客服、“专家”和群里的网友都是骗子所扮演的,有的甚至一人分饰多角,对事主进行围猎。
在投资人有意投资后,再邀请投资人观看公司专业投资分析师团队赠送的网络直播课程,为投资分析预期未来的投资走势。“分析师”在群里给出投资建议,免费推荐股票、保证收益等为噱头,吸引受害者参与投资,从中收取每笔交易返佣。
近年来各类金融投资类的钓鱼网站开始成为欺诈主流,以“只赚不亏”、“周周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的投资理财陷阱也层出不穷。
骗子美丽的谎言或者动人的情感终究是虚假的泡沫,天上不会掉馅饼,防骗秘笈请收好!
不加投资“QQ群”“微信群”
为了能更快地获取投资收益,很多投资者会加各种投资理财的“QQ群”“微信群”,以为能从中获得新的投资方向。但这些群往往是骗子的聚集地,一旦加入很有可能被骗子盯上。
他们会根据平时“培训”所获得的“专业技能”,一步步设套让投资者掉入陷阱。所以,想要远离骗子,首先就要远离这些投资“QQ群”“微信群”。
记住“投资小、回报快”是诱饵
此前,大部分金融诈骗都是以“高收益”来蛊惑投资者,但实际上“投资小,回报快”的诱惑力根本不亚于前者,因为“高收益”有时还对应“高门槛”,很多投资者没那么多钱,而“投资小”就能直接解决这个问题。
一旦相信,诈骗者就会让投资者先尝到“甜头”,等投资者投入更多的钱,就开始制造“亏空假象”,使投资者掉入“越亏越投、越投越亏”的陷阱中。
因此,看到此类字眼最好避而远之。
勿信“盈利截图”、“内部消息”
和“投资小、回报快”一样,所谓的“盈利截图”、“内部消息”等同样是用来吸引投资者的诱饵。一些诈骗团伙会宣传和国内大型机构合作,能获得“内部消息”。
同时,还把“盈利截图”及各种“资质证书”发给投资者看,打破投资者最后的心理防线。但实际上,这些东西只要通过一些软件如PS等,都是可以伪造出来的,根本不可信。
谨防“国际金融交易平台”
既然是网络投资,自然会有相关的投资网站平台。而诈骗团伙为了把投资者吸引到自己搭建的网站中方便幕后操控,并不让投资者发现破绽也是动足了脑筋。
他们通常会对一些真实存在的国际金融交易平台进行山寨,并将真实的投资平台名字和山寨的网址发消息给投资者。即便投资者去查该平台,也会发现该平台确实是存在的,这就信了一半。
再加上网站上都是英文,普通投资者根本无法察觉出不同,就全信了。所以,看到这些国外的交易平台,最好的方法就是“绕道”
最后提醒大家: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投资前应通过正规途径了解相关金融知识,面对各种标榜“专业指导”、“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等网络投资理财推销,要拒绝高息诱惑,谨防上当受骗。
如果您投资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我们都是可以追回的:
1、平台还在运作,还没有跑路;
2、有与业务员,老师有聊天记录;
3、有出入金流水或是转账记录;
4、交易操作在一年以内;
5、投资外汇,个股期权,恒指期货,黄金,股票配资等其他产品都可以维权追回。
微信转账截屏打印件虽然能当证据使用,但是不能孤证定案。在庭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手机转账的原始页面,也就是原始进行转账的手机要能打开微信系统,进去查看当初的转账过程。
面对金钱的诱惑,很多人动起了心思,就连那些具有牌照的证券公司也一样,个个不坏好意,盯着股民手中的这点投顾费用,各种吹嘘实力,诱导交费,导致股民不仅损失了服务费,就连股票也亏得一塌糊涂。交股票服务费被骗成功追回案例分享:交易品种:购买炒股软件、股票服务费、荐股会员费喊单模式:一对一带单,股票群喊单今年下半年有一天,有一个人添加朱先生,朱先生以为是哪位同学就通过了。添加后发了消息问是哪位,却始终不回复
朋友做网络诈骗可以进行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一般是不能退款的,除非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
建议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房屋买卖问题,应保留好买卖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诉讼。
金融投资行业陷阱很多,很多人想通过金融投资行业获取利润,却往往是得不偿失,主要还是有很多不法份子利用监管漏洞开设投资黑平台,谋取投资者的钱财。网络平台遇到陌生人介绍所谓的“炒股大神”、“内幕信息”等服务和渠道,是网络诈骗分子利用群众追求高回报的心理设计的圈套,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被骗!诈骗手法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手法揭秘:诈骗团伙往往安排专人包装成“投资、炒股专家”,伪造高额投资回报的各种截图发到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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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了钱能否追回要看嫌疑人有无可退钱款,如果对方有意退款并获得受害人谅解的话可以直接退赔损失,如果对方不打算退赔,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上网冲浪的过程中遭到了诈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发生此类诈骗时,被骗者可以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或相关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其次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更多复杂的网络手段诈骗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可以。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如果该记录是真实的、合法的,且能够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则债权人可以起诉要回钱。但除微信转账记录外,债权人还可以依法收集借据、收据等其他的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最好多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可以澄清双方身份,确认对方借款事实的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一种证据——电子数据,但应该能够证明对方正在使用。如果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对方借款的事实,法院将予以支持
微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但在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完整性等方面有严格限制。在具体实务中,搜集有用的微信证据,应当注意:(一)善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保存原始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容易毁灭,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都可能导致语音资料的灭失。因此,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二)注意微信内容的连续性如果聊天记录涉及录音,录音应当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很多诉讼当事人为了储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对方可能在套取你的个人信息,建议您及时停止操作,避免更大的损失。若还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拨打电话进行详细咨询,我将努力维护您合法的权益。
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起诉
你好,建议你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避免财产损失
虑假广告可以去工商局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局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如果工商局不处理投诉的,投诉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法律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讳反本法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