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婚的性质和程序都等同于结婚,可以享受婚假。
2、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3、只要是依法结婚的员工,不管是初婚、再婚,还是复婚,都可以向单位申请婚假。
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是没有份。离婚时分割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孩子并没有财产的所有权。 因此孩子就无法拥有分配房产的权利,也就没有份。值得注意的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
1.可以的,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2.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但是,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等。3.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
可以。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
夫妻双方离婚后再复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当时离婚时有约定,那么就根据约定执行,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再复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终结了,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如果又复婚了,就房产而言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但是不让探望子女不属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如果对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
1、法律分析:离婚后不可以把户口本改成未婚,只有未结婚的,才是未婚状态,离婚后户口本上显示的婚姻状态是离异。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
法院判决离婚后民政局是有记录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
1,双方已离婚,后来没有结婚,又居住在一起,属于同居。 2,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院判决离婚后民政局是有记录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
如果离婚后分户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原址分户: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
法院判决离婚后民政局是有记录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
1、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可以落到女方名下的。2、且一般需由父母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户口迁出,且需要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获得准迁证后,返回户籍地申请户籍迁出。最后,凭户籍迁出证明,办理入户登记。
离婚后不迁户口仅分户属空挂户。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第38条:(一)离婚当事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
离婚后还能分房屋拆迁补偿款。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法院支持;如果是在离婚时,对于房屋未作分割处理,之后房屋拆迁的,一方可主张拆迁利益,法院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
离婚后财产未分割一方死亡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依法解除,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具备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权利,无权参与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离婚后女方可以立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离婚了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户口是否迁出,是否自立为一户。要自立户口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公民因
部队清房政策是论证清房标准要求,而不是论证婚姻是否有效。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军产房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清房”纠纷中主要涉及部队复转人员,一旦重返社会,该类人员已不具备军队主体特性。因此,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地方主体与军队主体间的纠纷须由地方法院审理,而不是军事法院审理军事法院只能审理军队主体之间的纠纷。四总部的联合通知就规定,逾期拒不腾退的,按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
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案底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有的案底记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