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建议
《个人所得税法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了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需要自行纳税申报。但从两年来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况来看,由于自行纳税申报存在一些政策瓶颈,加之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足,准备更不足,以致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中存在一些问题。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存在问题
1.1自行申报的起点采用“一刀切”的做法缺乏弹性。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自行申报的起点定为年所得12万元,实行“一刀切”的做法,看似公平,实际上却是不公平的,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两个收入相等但处于不同地区的“重点纳税人”,由于所处环境、物价水平不同,所承担的实际费用不同,其实际收入即实际所得不同,应承担不同的税收,相应的自行申报起点也应有所区别。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国外很少采用的纯粹分类所得税制,最大问题是极易使收入相同者由于所得来源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
1.2纳税人“年所得”确定及其申报存在困难和不便。
由于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够,大多数纳税人并未就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做好充足准备,对全年收入没有详细的收入记录,或没有完整地保存收入凭证和完税凭证。
这样,对于收入项目单一、集中,或多为大额收入,以及税务机关着重监管的重点纳税人,就年内收入进行申报相对较为容易。
而对于收入项目多、次数多、收入分散,每次(项)收入额相对较小,且多为现金收入的纳税人,准确理清及申报其全年所得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1.3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准确性监控有困难。
目前条件下未能形成有效的相关公共管理部门、支付单位与税务机关之间信息传递的配合机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基础信息的掌握并不完备。
同时,各地税务机关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信息传递和共享难以实现。在纳税人所得项目比较多,支付地点相对分散,又多以现金形式取得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自行申报情况的监控存在困难。
目前税务部门易于监管的以工薪所得为主的高收入行业纳税人申报情况良好,而真正难以把握的是私营业主、自由职业者、个体从业人员等,这部分高收入人群究竟有多大比例很难掌握,对他们的收入信息收集整理难度大。
1.4某些项目的年所得的确定存在难度。
1.4.1工资、薪金的年所得确定依然存在一定困难。根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实际上,纳税人每月实际领到的工资并不等于这个“收入额”。有些单位的工资单并不清晰,如对一些免税项目并未单独列出,有些单位将部分税后收入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并不在工资单中列示,也没有完税凭证。
按照现行政策,许多需要列入工资、薪金所得课税的项目,如旅游奖励、商业保险、从雇主取得折扣等收入数额,个人难以准确掌握。
1.4.2家庭或夫妻双方共同收入如何确定。从目前来看,家庭或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转让,租赁取得的所得,家庭储蓄及股票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收入,是计入某一特定家庭成员的年所得,还是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割后计入各自所得?如果允许分割,如何分割?这些都会对纳税人是否达到自行申报标准产生重要影响。
1.4.3有关盈亏相抵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
一、按照规定,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合伙)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但对于有亏损的怎么处理没有明确,是否允许盈亏相抵并不清楚。若允许盈亏相抵,相抵后为亏损时,又如何处理?
二、对股票转让所得盈亏相抵为负数的,规定此项所得按“零”填写。除股票之外的其他财产转让盈亏如何处理,以及其他不同类财产有盈有亏时如何处理,也没有明确。因此,对以上有关盈亏处理作出规定时,应充分考虑合理性,否则有可能会出现年收支净额为负、经济处于困境的人仍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1.5关于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办理申报的规定需要完善。
现行申报办法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这一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管税务机关难以完全掌握哪些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使提醒义务难以全面履行。二是为纳税争议埋下隐患。
纳税人可能会以没有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提醒,或以提醒方式不当为由,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三是提醒申报与《税收征管法》中的通知申报有何区别,提醒是否等同于通知,需要进一步明确。
1.6纳税人变更申报地点可能作为逃避纳税义务的手段。
对纳税人随意变更申报地点,又不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行为,现行办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在实践中,选择纳税地点容易被纳税人作为逃避纳税义务的手段,也易导致地区间税收恶性竞争。
如果纳税人变更申报地点不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原主管税务机关也无法按规定将纳税人的信息传递给新的主管税务机关。
1.7关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申报情况的保密问题。
由于税务机关内部有征收、管理、稽查等多个环节,纳税人的收入信息在各环节资料的移送过程中随时都有泄密的可能。纳税人的信息资料若被外人知悉并被恶意利用,将会给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造成损失。
对此,尽管《办法》有规定但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纳税人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2、进一步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建议
2.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意识。
税务机关应以税法宣传月、个人所得税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声势浩大、影响力广泛的税法宣传活动,充分借助于网络、短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涉及范围广的媒体作用,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多样性、多渠道地宣传辅导,特别是对于高收入的涉外企业,要印发中英文对照版宣传材料,要做到使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基本知识家喻户晓,使纳税人在耳濡目染中提高对税法的认知程度和遵从程度,提高自行申报纳税意识。
2.2尽快调整完善个人所得税制。
建议尽快调整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以纯所得为课税对象,实行混合所得税制,并最终过渡到综合所得税制。从个人收入总额中扣除各项相关成本,以及赡养纳税人本人、纳税人所抚养家属的生计费用和其他必要的费用,这样才能正确反映纳税能力,起到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的作用。
2.3制定“年所得”的标准计算公式,提供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代理机构。统一规定各单位工资单(或个人收入凭证)的标准格式,体现出规定口径计算的“年所得”;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收入凭证和扣缴税款凭证。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初向纳税人提供上年度符合标准口径的已缴税完税证明。
2.4对夫妻或家庭共同取得的收入是否划分、如何划分作出明确规定,以准确计算每个人的年所得。
2.5完善有关提醒申报的规定。可将其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提醒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但税务机关未提醒或提醒方式不当,不免除纳税人不履行申报义务的法律责任。”提醒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税务机关为搞好税收征管而进行的一项纳税服务工作,不应作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
2.6对申报地点的初次确定给予纳税人充分的选择权,同时对变更申报地点的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对纳税人改变申报地点进行限制。
2.7制定举报有奖的条款。在税务人员普查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所以应当在《办法》中制定有关举报有奖的条款。
2.8进一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提高扣缴申报质量。加强对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的分析利用,定期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将双方申报不一致的信息作为税务检查的重点。
在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之间个人信息传递共享机制的同时,强化公共管理部门、金融部门及支付单位向税务机关及时传递个人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尽快实现信息及时传递和准确查询。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答: 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
醉驾拘役在看守所的生活是监狱有统一的作息和劳动时间:按时起床;按时睡觉;按时就餐;必须在指定地点就餐;必须在规定场所参加劳动;不允许到处闲逛。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如果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房产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并且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了要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该房产的书面材料。4、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
买二手房验房时要注意的问题 1、各项费用必须结清 在交房时,要确认原来的房主已经结清了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避免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发生。 2、注意交楼附送物品清单 大多数二手房都是带装修的,在签约时,需要原房主与买家把附送的物品列一个清单并写明数量等,对于家电产品建议列明型号、牌子等,方便收楼时核对物品是否与合同相符。 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之前有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搬家入
“房”事无小事,对此,我们深信不疑。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房人通常会被认为在处于弱势地位,于是对其各种叮咛各种防范。但是,卖房的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很多卖房人委托中介后,就当了甩手掌柜,这样真的好吗?实际上,卖房纠纷也不少!“要想顺利卖房,避免纠纷,小编以为,作为卖房人起码应对以下5处问题高发点提高警惕。卖方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 核查房产证信息房产证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关乎重大,很多卖房纠纷都
在购买学区房时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弄清学区房和学位房的差异。 学区房是指在每学年根据片区入学生源情况而划分出来的,有些房可能上一年有学位,但在下一年则会因为规划而失去学位。入学名额是对应的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的办法分配的,每年划分都会有相应的变化,所以是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者应该仔细考察。 学位房大多是开发商将知名学校引进到项目或与知名学校签订协议,送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子女就学的楼盘,但这类房源
什么是同工同酬,同工同酬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什么是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成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这里的劳动报酬即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作为劳动者平等尺度的劳动标准,有法定劳动基准和本单位劳动标准之区分,而有的法定劳动基准在我国现阶段存在地区差异,所以,劳动平等主要是本单位范围内的平等和本地区范围内的平等。对于事业单位的编内人
1.询问时,办案人员应该熟悉案情,明确询问的目的。2.对当事人应个别询问,一个案件如果有数个当事人,应当及时分别进行询问,并要注意防止他们相互串供。询问中要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性,注意抓取证据。3.询问时,应首先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然后查明被询问人的身份等情况,并在笔录的首部填明。向被询问人说明询问的理由、依据和大致内容,告知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然后根据案情逐个问题进行询问。根据情况
出售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扮靓二手房,是快速出售的技巧之一 把房子打扫干净,适度进行修缮和美化是快速出售二手房的重要手段,这样不仅可以提升房屋价格,更容易使看房者对房子留下好印象。一是对房中明显破损的部位(如户门、楼梯、窗框等)进行修缮,修补墙面渗水的痕迹;二是清理不必要的家具,先把破旧的家具丢掉,可以更好的展现空间感。 2、选取品牌中介,顺利完成交易 最好将二手房委托给品牌中介公司,一方面是保
卖二手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找可靠的品牌中介。从购房者的角度考虑,它们多会选择有规模、操作规范的中介。一方面交易安全有保障,另一方面房源也比较充裕。所以,如果要卖房,您最好将房屋委托给大的中介公司,既能保障充足客源,也能保证交易的安全、避免后顾之忧。2、独家代理卖房更安全。目前比较大的公司一般都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因为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3、代理有效期宜短不宜长。专家建议,
全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费用(包括房产费、物业管理费、相关手续费)等等。一次性付款一般可以从销售方那里得到2%-8%左右的房价款优惠。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 另外,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说,一次性付款还有可能加大你的购房风险,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甚至工程“烂尾”,那么你
社保卡可以代办吗,代办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可以代办。社保卡代办流程:一、单位代办流程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
一、购买意外保险时注意的问题:1.职业危险系数绝地保费意外险的费率很大程度上与被保人职业相关。一般来说,职业的风险系数分类6级,所对应的费率也不同。从事的职业危险程度越高,意外保险的保险费也就越高。2.交通意外险对于交通工具有要求不同的交通工具在保障条款上也是有区别的,所以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应该多加注意看清保险所保障的交通意外对交通工具的要求。3.不是所有的意外都可以赔意外险并不是对所有意外事件都会
商铺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租赁的期限、租金等事项是否与协商时的内容一致;2、出租方是否享有出租该商铺的权利;3、违约责任是否明确;4、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个人办etc需要什么证件?小编分析如下;个人办理ETC业务:需提供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和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车主本人还需带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复印件副本需要复印盖有最近一次年检的刻章那一页;去当地指定的场所去办理。办理etc具体步骤总结如下;填写一张建-行信用卡申请表,该信用卡用于绑定ETC卡,拿到信用卡以后,刷卡两次凭POS单即可到指定建-行网点免费领取安装ETC车载设备(OBU),
民事案件上诉,需不需要请律师?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审程序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作为救济程序,有着重要意义。我国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诉讼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上诉权,只要不服一审判决即可上诉,请求上级法院进行二审。今天就来看一看上诉时应该注意什么?律师可以为你提供哪些服务! 01 为什么要上诉? 在司法实践中总体而言,二审改判的机率不大。但每个个案都有其特殊之处,当事人应客观评价自己案件的结果。 二
离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协议离婚是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2、办理离婚时,需要注意子女的抚养权,还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3、在离婚时,还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4、有法定情形的,还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5、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还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6、无过错方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集体林权流转要注意哪些问题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使林地经营权发生转移的情形。第一,林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的所有权和用途。即林地转让后,还是得继续种植林木,你不能把林地转让给私企老板盖农家乐,更不能把林地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盖别墅。第二,转入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一、检查车辆是否有违章不少车主在验车之前都会准备一下所需材料,此时精力都集中在了车辆身份资料上,往往忽略了未处理的违章问题。按照规定,违章没有及时清除的,虽然可以通过外观,尾气等方面的检测,但是最终的“检”字标要等处理完违章才能领取。二、检查保险是否有效年审时要携带保险原件,相信这一点大家都熟知,然而有些车主,年审的时间和保险到期是一个时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少朋友在保险到期之前就延续了新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