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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南京市宅基地使用面积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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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南京市宅基地使用面积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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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南京市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具体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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