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的房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因初始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或者“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化而调整房产账面原价的,是否应当同时调整房产税计税原值?
【解答】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1999〕087号)规定:“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并调整房产原值的,不论是否按新调整的房产原值提取折旧,均应按调整后的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财税〔2008〕152号文件规定:“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因此,纳税人发生房产评估增值(或减值)以及初始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或者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公允价值发生变化,并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调增(或调减)房产原值的,应按调整后的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除发生资产重组以及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等少数情形外,房产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不得因房产增值(或减值)而随意调增(或调减)房产原值。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资产评估增值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一、这要看是哪种评估增值,要分类讨论,具体如下。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
一、个人以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缴纳什么税1、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为1.5%和1%。普通住宅征收比率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具体征收比率: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首套1%、二套3%);90至140平普通住宅(首套1.5%、二套3%);别墅等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4%)。2、营业税:税率为5.5%。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的性质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我公司最新租了2层写字楼,发生装修费300万元,是否缴纳房产税?律师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依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中,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对于租入新房屋
个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1)要按照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5%。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
一、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普通合伙企业应当缴纳什么税? 1、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纳税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以下简称159号文)再次重申,合伙企业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1)取得收入以后,要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2)要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后的余额,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而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以下两种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1、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2、当前法院的一般做法是,将评估报告交给原评估机构,由原评估机构作出说明,法院没有召开听证会的义务。3、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
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的非雇员的,取得佣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取得收入以后,保险营销员要首先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按照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保险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税法规定的费用
专利使用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的部分,按企业所得税征收。
股权评估增值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
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的部分要缴纳个税吗工资-(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5000元=X,X再按照个税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到的最后数值就是所要缴纳的个税。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标准,“五险一金”: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1)取得收入以后,要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2)要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后的余额,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而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
1、无偿使用的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2、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依据财税[2010]121号规定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因此,不少纳税人认为在免
1、无偿使用的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2、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依据财税[2010]121号规定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因此,不少纳税人认为在免
纳税人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尤其要注意计税依据的确定。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应包含地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规定,自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并且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
法律分析:对商铺进行房产税征收有两种情况:如果商铺是租来的,也就是说自己没产权,不用交税。、如果商铺是自己的,那也要根据用途来区分计税依倨:(1)自用:税率为1.2%,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公式: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
门面房是需要交房产税的。关于房屋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费的产生都是因为进行了房屋交易,如果没有交房,就没有正式实施房屋交易,是不需要交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公司名下的房产卖给个人,需缴纳印花税、契税、增值税、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按照规定税率进行缴纳。
您描述下情况 根据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准确建议,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