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请问刑事诉讼法九十七条是如何

问题描述

请问刑事诉讼法九十七条是如何
1个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