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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易契税缴纳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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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易契税缴纳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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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商品房交易契税的缴纳数额根据所购商品房的所在地区、房屋面积以及是否为首套房屋而不同。

商品房交易契税的缴纳时间根据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性质凭证的当天。

即在房屋产权证上标注的日期缴纳。

房屋契税政策作出了新的调整。根据规定,首套房屋契税的缴纳分为三档: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按照1%收取;面积在90-140平米范围内的,按照1.5%收取;面积在140平米以上的,按照3%收取,而第二套房屋的契税征收标准,与面积无关,均为3%。

同时,各地政府针对地区情况的不同,也对房屋交易契税有不同的优惠政策。自2011年12月10日起,北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

其中,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按本通知标准确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调整之后,所交契税根据房屋情况的不同,享受优惠政策住房的每平米价格上限是:四环内北部地区为38880元、南部地区为34560元,四至五环北部地区为32400元、南部地区为28080元,五至六环北部地区为25920元、南部地区为21600元,六环外地区为17280元。

而契税缴纳的时间根据规定,是在购房者拿到房屋产权证之后缴纳,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购房者都是由开发商直接代收,但不少直接有开发商代收的购房人都发现,所交的契税要比自己实际要交的数额高出不少。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是无权代收房屋契税的,购房人应直接到地方税务部门缴纳。如果后来再办理退税,过程相当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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