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
到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各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对社会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其较多的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 (一)过罚相当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综合考虑违法行
一、公安涉外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情形公安机关涉外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行政拘留、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限期出境等,行政拘留适用非法出入境等人员。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二条 外国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拘留审查:(一)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二)有协助
1.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应对保证人处以罚款;若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其隐匿地点而不向司法机关提供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现有司法解释,罚款的数额标准为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2.此外,如果被保证人即刑事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此时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为限。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与告知当事人的不一致,是否属于违法处罚。个人认为,如果作出的处罚比告知的较轻,应认为行政机关在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后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但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比告知的处罚更重的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还有一个问题,在一般程序中,行政机关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前
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和类型是什么1、什么是职务犯罪在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
很高兴为您提供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的区别如下二者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主体都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得到依法授权的其他组织):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二者
1、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行政拘留六种。2、查封和限期都是行政法上的行政强制。是指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作出的内容。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什么1、行政处罚包括: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村委会的职责和义务是: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病退的情形包括: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
医保二次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的人群; 2、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起付线; 3、需要准备大量的单据,比如缴费发票、开药底方、检查单和治疗单等; 4、医保目录内的项目,目录外的药品和治疗、检查项目不能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
二次入伍的基本条件 (一)、1、退伍后被编入预备役或者民兵后,战时所在部队转入现役。2、战时国家动员适龄公民入伍。 (二)、和平时期退伍后因有专业技术可能再次被征召入伍。 (三)、在地方考取军校被录取的。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办理士兵预备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四条 士兵预备役的
你好,建议参看相关选举政策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和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然后检查相关决议的具体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的有关成员进行报告,有时候还需要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董事会的,董事长也可以进行主持。 一、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
以当地社保部门的政策为依据
离休干部抚恤金发放标准:实行职级工资制的离休、退休人员,按本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计发;退休技术工人,按本人退休时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计发;退休普通工人,按本人退休时的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计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为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以看出,要求是物质损失,人身损害或者精神赔偿不包括在内;必须是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间接损失不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