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土地争议一方有证别一方无证

问题描述

土地争议一方有证别一方无证
1个回答

土地权属纷争指的是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而惹起的纷争。土地所有人及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能够成为权属争议的当事人,牵涉争议两方的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

  土地纷争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纷争,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惹起的争持。

权属纷争发生的原由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换,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  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多少个方面:(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限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决裂法,协议书订得不明确。(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导致地界变换,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换,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由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