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如果夫妻财产中搀杂了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得损害子女的财产权益。 (4)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需要的证据如下:1.借条等凭证,借时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2.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
咨询:我夫妻共同开商店已有五年,积累资金70万元。从去年开始,我们夫妻感情开始破裂,前日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在此期间,妻子将我们商店的账户资金和货物全部转移,不知去向。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你妻子在离婚时私自转移、隐藏共同财产,她所隐藏、转移的共同财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发现妻子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应当及时告知受理法院。 法条链接 《中华人
离婚时财产转移,可以追回。发现财产转移的一方可以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对方确实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则会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而且转移财产的一方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的,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明确书面表示赠与个人,那么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赠送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前赠送,则属于个人财产,但表明赠与双方的除外。2.婚后赠送,除非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未登记在夫妻名下陪嫁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陪嫁车是娘家在婚前给女方个人的,那么女方陪嫁车应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陪嫁车是娘家在婚内赠与女方的,只要夫妻没有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女方的陪嫁车就是没登记在夫妻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
婚内继承的财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或者是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一方继承的财产主张所有权。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当事人婚后继承的遗产,只归继承人个人所有的,则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婚后获赠的房产,如果赠与合同没有特别指明是赠与个人的,那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表明了是赠与个人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
拆迁补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补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的,则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当地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员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是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如果是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的,则补偿款配偶是无权享有的,补偿款为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汽车不一定算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车辆是一方在婚前出资购买的,则该车辆只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或者加了配偶名字的,那么这辆车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遗产不一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若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父母遗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父母指定自己的遗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从父母处继承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般陪嫁是婚前女方就获得了的,所以一般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结婚后,赠与人才将陪嫁财产赠与女方,则可以将陪嫁的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才认定陪嫁的财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陪嫁钱只有是婚后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情况下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如果不是上述情况的,则陪嫁的钱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自己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男女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依法自行协商解决。
一、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4)保护妇女、
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
新婚姻法对于财产分割有哪些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由且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