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是隐瞒影响合同效力的事实,如当事人行为能力,则是效力待定合同。
如果是其他违法事实,则是无效合同。
租房后押金不退可以先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押金作为保证房屋租赁安全的款项,租赁合同到期后,押金也需要退还,否则,就构成违约。一、租房被法院查封租客怎么办1、如果是有跟房东签订正规合同,那可以不用担心这种情况,在没有需要赔付的情况下,房东必须退还押金,不然租客可以利用租房合同维护自己的权利。2、如果押金是存放在优生活这类第三方担
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处理方法:1、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
一、签订合同要交印花税(一)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薄;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二)纳税人应于书立、领受上述凭证时,根据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同一应
转让合同前,如果对方隐瞒真相,可以起诉该当事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要看代签人是否有授权委托书或者代理权。2、一般签字人经本人授权或者有法定代理权的,签字行为有效;签字人超越代理权限签字,但事后被代理人追认或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的,也有效力;签字人未经本人授权签的合同通常无效。
1、经济合同的立合同人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并且是全额计算缴纳印花税。2、如果经济合同当事人涉及不止两方,而是两方以上的,各方都是纳税人,都要缴纳印花税。3、不过合同上如果有证人、担保人、鉴定人的,他们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了。4、另外除了书面形式,以电子形式签订应税凭证的,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一、签订合同时隐瞒真相怎么办1.可以要求撤销合同。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如果是隐瞒影响合同效力的事实,如当事人行为能力,则是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是其他违法事实,则是无效合同。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
应该是签订合同。“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
1、刚结婚就想离婚的办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诉讼两种方式离婚。如果双方都想要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1、离婚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上明确有房子归你的条款,那么就不用再做什么,法院的文书是确定房子产权归你的法律依据,办理房产证时提供该文书,可直接办理你自己的房产证。2、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自己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就需双方去公证处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公证书和法院的文书效力同样,办理房产证时提供公证过的离婚协议,可直接办理你自己的房产证。
1、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
转让合同前,如果对方隐瞒真相,可以起诉该当事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并不是交了定金就一定要签合同。如果双方签订合同的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非因双方原因没有签订合同的,应当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
已签订购房合同买方反悔,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但是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
1、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履行劳动的义务,不能无故不去上班。2、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去上班,情况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
租房合同到期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可以续签,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且出租人无异议的,视为不定期房租合同,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
用假公章签订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是如果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或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则合同无效;如果属于有欺诈等行为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撤销后合同就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购房合同丢失的处理: 1、与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买现房的,补办丢失材料; 3、买期房的,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4、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
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致,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
办理房产证时能不能加人名视情况而定:一、如果开发商已经网签了该房产,那名字拿房产证时候是改不了的,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进行房产证的变更(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前提没有贷款。二、购房合同更名手续有两种情况:1、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你妻子名字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2、已经登记过,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