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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要被临时使用,我可拒绝吗?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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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要被临时使用,我可拒绝吗?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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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要被临时使用,我可拒绝吗?有补偿吗?

今天,有人向小编咨询:“律师,您好,我们这里要临时征地,甲方十二局,乙方镇政府,丙方村委会,丁方自己,这样合法吗?

可以不签字吗?”下面小编就临时用地的相关事项做一个总结。

一、什么叫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二、临时用地合法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地57条的规定,可以知道,一是临时用地的原因是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二是既可以征用国有土地也可以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是临时用地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四是如果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需要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是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如果临时用地符合上述情况,就是合法的,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就是违法的违法使用临时用地。主要包括未经批准违法占地、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和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三种情况。

此外还有违法批准临时用地,表现为将不符合临时用地条件建设项目用地以临时用地为名批准用地,以及无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临时用地等。

未经批准违法占地的,按违法占地依法处罚。

三、常见的临时使用土地的情况

我们知道,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短期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使用临时用地,具体包括在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过程中需要临时搭建的工棚、库房、管理用房、围墙、料场、施工便道、勘探用地和其他确需进行的临时建设用地。

四、如何使用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临时使用土地,只能建设临时建筑和设施,不得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不能将临时用地改为永久建设用地。

临时用地期满,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将土地上临时建设的设施全部拆除,恢复土地的原貌,并交还给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管理人,其中,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以上是关于临时用地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对被征用人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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