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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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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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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事故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一、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如下:

1、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一万元;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

4、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元;

5、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二、交强险有责任划分吗交强险全国实行统一规定。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分主次责,只要有责,就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按实际损失全额赔付。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所以说此案责任划分对交强险的赔偿无影响,保险公司必须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11万)全额支付对方的所有费用(6万)。【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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