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5]120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促进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要着力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征管手段,突出管理重点。即要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尽快研发应用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切实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
第二章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按照要求对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以及相关信息建立档案,并对其实施动态管理的一项制度。
第四条省以下(含省级)各级税务机关的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步对每个纳税人建立收入和纳税档案,实施“一户式”的动态管理。
第五条省以下(含省级)各级税务机关的管理部门应区别不同类型纳税人,并按以下内容建立相应的基础信息档案:
(一)雇员纳税人(不含股东、投资者、外籍人员)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学历、职业、职务、电子邮箱地址、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扣缴义务人编码、是否重点纳税人。
(二)非雇员纳税人(不含股东、投资者)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名称、扣缴义务人编码、是否重点纳税人。
(三)股东、投资者(不含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国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扣缴义务人编码、是否重点纳税人。
(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户、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人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名称,经济类型、行业、经营地址、邮政编码、有效联系电话、税务登记证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查账)、主管税务机关、是否重点纳税人。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
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税法上暂无规定。税法对复核人没有硬性要求,更没有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同一人。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需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主要目的是加强审核,明确责任,实质上是一种内控管理手段。 税法对复核人没有硬性要求,更没有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同一人。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
法律分析:个人转让技术合同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技术合同免税政策的规定是: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
企业、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一、两项年金缴付比例规定《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的年金缴付标准是:企业缴费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的的年金缴付标准是: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就业人员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即:(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执行日期:1995-04-01 颁布日期:1995-04-06 文号:国税发[1995]06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
为什么要出台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不会抬高个贷门槛 《办法》不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而重在对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因此不会对获得授信产生影响。在贷款用途方面,强调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明确实行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实际上,目前(2017年)的房贷、车贷等个人大宗消费品贷款在实践中已经按照此法支付。同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第三条本办法所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在2016年时已失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
单位代扣不代缴个税义务属于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对企业追缴税款并处于50%-5倍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代扣不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代扣代缴义务人),应作为偷税处理,税务部门对企业追缴税款并处于50%-5倍罚款。被扣缴人得知已扣未缴的,应要求扣缴人缴清税款,或要求退回税款自己申报缴纳或向税务部门举报。所以公司不代扣个人所得税是不行的。
金地税政〔2008〕76号关于加强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为加强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管理,根据市本级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即纳税人)转让股权取得所得,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是其法定扣缴义务人,必须
个人所得税归哪个部门管理?个人所得税归哪个部门管理?个人所得税是归税务部门管理。税务机关电话有各地税务局公布,全国纳税热线为123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个税申诉成功会对公司处罚。税务局已经受理了,当事人只能到税务局进行撤销。公司的正常业务会受到影响,比如税盘会被锁定。不澄清的话,税务局是会将当事人列入黑名单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申报个人所得的专项附加扣除时,税赡养老人一栏填写的老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即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