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八条 第2款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大量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作他用,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欢迎阅读了解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等知识。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楼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法释〔2000〕14号) 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楼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 法释〔2000〕14号)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
[刑法条文]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
非法买卖枪支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数量较多的;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屡教不改的,既制造、又买卖且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被他人利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出于实施其他犯
2013年,25岁的景安朋以290元的批发价批发一批打塑料弹的玩具枪给李秀兰,李秀兰再以每支400多元的价格售出。这种玩具枪的子弹是塑料制成的“BB弹”,根据顾客董冰冰后来在法庭上的回忆,他用来“在附近山上打瓶子、打鸟玩,玩了不到两个星期坏了”。然后,在2013年的一次执法行动中,警方查获了20支这样的玩具枪,其中15支被鉴定为枪支。2014年7月审理的这起涉及景安朋、李秀兰以及两名购买的顾客的案
非法买卖枪支罪的最新量刑标准: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3、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
一、一般非法买卖枪支罪是怎么处罚的1、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刑标准如下:(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
非法买卖枪支罪量刑有下列标准:1、自然人非法买卖枪支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单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一、非法买卖枪支罪最多判多少年1、非法买卖枪支罪最多判无期徒刑,最终可判死刑。非法买卖军用枪支五支以上,或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
一、非法买卖枪支罪量刑规定1、非法买卖枪支罪量刑规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的,处3到10年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买卖,即包括以金钱货币作价的各种非法经营的交易行为,亦包括以物换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以及赊购等行为方式。无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属于买卖行为,即构成本罪。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
一、非法买卖枪支罪量刑处罚1、非法买卖枪支罪量刑处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买卖枪支罪指的是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法规,私自买卖枪支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
一、非法催收债务罪司法解释是什么1、非法催收债务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定罪处罚,催收非法债务罪主要指的就是利用一些暴力威胁的方式来催收非法的债务。二、索取非法债务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当事人索要非法债务
非法买卖枪支罪一般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行为人非法买卖枪支的数量巨大,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1、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自然人或者单位未经批准私自出售、购买、交换枪支的,行为人只要具备该行为,即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刑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司法解释详情[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立案规定如下:1、非法买卖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2、非法买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3、非法买卖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四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
[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相关法律] 《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在禁止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其内容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