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民法院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参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执行款物,是指执行程序中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经管的财物。第二条 执行款物的管理实行执行机构与有关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财务部门应当对执行款的收付进行逐案登记,并建立明细账。对于由人民法院保管的查封、扣押物品,应当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逐案登记,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执行机构应当指定专人对执行款物的收发情况进行管理,设立台账、逐案登记,并与执行款物管理部门对执行款物的收发情况每月进行核对。
第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开设执行款专户或在案款专户中设置执行款科目,对执行款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付。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一案一账号的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案号、款项、被执行人或交款人应当一一对应。
第五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执行通知书或有关法律文书中告知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或案款专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户名,以及交款时应当注明执行案件案号、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交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用途等信息。
第六条 被执行人可以将执行款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也可以将执行款从被执行人账户直接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但有争议或需再分配的执行款,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将执行款划至执行款专户或案款专户。
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扣划的执行款,应当划至执行款专户或案款专户。第七条 交款人直接到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款的,执行人员可以会同交款人或由交款人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款物标准如下: 为规范人民法院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参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执行款物,是指执行程序中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经管的财物。 第二条执行款物的管理实行执行机构与有关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财务部门应当对执行款的收付进行
第一条 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再审立案。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一)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二)下一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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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鉴定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该规定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作等内容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为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法庭记录方式,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诉讼法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现就庭审活动录音录像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简易程序及其他程序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巡回审判等不在审判法庭进行的庭审活动,不具备录音录像条件的,可以不录音录像。
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碃甫百晃知浩版彤保廓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举个例子,欠100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3)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4)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5)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6)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7)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姓名权纠纷。3、肖像权纠纷。4、名誉权纠纷。5、荣誉权纠纷。6、隐私权纠纷。7、婚姻自主权纠
下面为大家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怎样的”主要有: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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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执行保险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并不明确人寿险是否属于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另外,各地法院对于人寿险的理解不一样,在执行人寿险的方面也不尽相同。以上的意见仅仅代表本人的法律意见,并非执行法院的执行结果,因此,你们当地法院是否能对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人寿险可以强制执行,建议你最好去你们当地的法院咨询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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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12种规定和措施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老赖现象”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12种规定和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这12大手段惩治欠钱不还的老赖们,网友调侃,这是对付这些渣渣老赖们的“酷刑”!甚至连儿女都要被牵连!酷刑1: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政策解读: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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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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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一、执行机构及其职责1.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