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可以到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卖方有贷款未还清: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
第一,你可以起诉新房东,让他继续履行合同, 第二,你可以起诉老房东,让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损失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详细说一下
在家理律师接手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大家在决定要不要离婚时往往有2个门槛,这两个门槛跨过去了,决心自然就下了。一个是对老公割舍不下的感情。虽然知道两人已经走不下去,但余情未了,仍然抱着一丝丝希望,希望对方知错能改或者希望对方回心转意,继续婚姻。一个是舍不得孩子。有可能是小孩年纪还太小,不想要这么早让心肝宝贝变成单亲家庭,也可能害怕伤害到小孩的感情,怕父母离异在他心中造成不可抹去的伤害。又或者害怕失去抚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责任划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当前描述比较难给出具体意见,可以具体说一下您的问题吗?——你的肯定是对我团队最大的支持!
根据当地具体政策而定
非农业户口但户口在本村可以竞选村主任。 村主任,即俗称的“村长”。 村主任是中国行政区划中村一级行政组织的最高行政长官,是村民委员会的一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岁的中国合法公民都享有本村的村主任的竞选资格。
交完15年社保但没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可以继续缴纳社保也可以停止缴纳社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再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参加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
让肇事者及时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这是可以联合共同并按开庭审理的需要具体的沟通。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
如果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你可以直接到对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您好,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以租代征是违法的,你们当地的征收方租用土地建设公园,是不合法的。因为租地不得超过两年,而你们的土地一旦建成公园,您觉得还会还给你们吗?这本质上就是征地。征地就必须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按照法定补偿标准来发放土地补偿费、地上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及购买社保等。你们村民没有签订合同。那么补偿是可以争取的。属于违法征地行为。签字了,就不好维权。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对方出轨,如果另一方的人身权益因此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你是什么案子呢?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
首先,用人单位有无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是符合第39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提前1个月通知,如果是因出现第40条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金。 其次,用人单位符合39~41条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
晚上房间里出现低频嗡嗡声,当事人可以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可以与噪声污染方进行沟通劝告,或者请求居委会和物业介入调解,沟通无果、调解无效的可以采取报警处理的方法,由公安机关对噪声污染方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
你好,建议立即报警处理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