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伤情往往决定着刑罚,因此是刑事案件中特别重要的一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对于伤情重新鉴定都有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公安机关都可以申请伤情重新鉴定。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在刑事案件中,伤情往往决定着刑罚,因此是刑事案件中特别重要的一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对于伤情重新鉴定都有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公安机关都可以申请伤情重新鉴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不可以,警方只可以根据手机号码调取通话记录,对于通话内容是没有办法知悉的,除非公安机关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于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提前采取技术政策措施,监听其手机通话内容。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 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
手机定位是指通过特定的定位技术来获取移动手机或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上标出被定位爱人的位置的技术或服务。定位技术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的定位,一种是基于移动运营网的基站的定位。基于的定位方式是利用手机上的定位模块将自己的位置信号发送到定位后台来实现手机定位的。基站定位则是利用基站对手机的距离的测算距离来确定手机位置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定位是一项技术侦查措施,通过其内部的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患者家属拒绝尸检的,需要承担对死因判定或者无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不利后果。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如果有证据证明患方拒绝尸检,导致影响对死因判定或无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由拒绝尸检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
1、如果对尸检结论不满意的话,可以提出重新鉴定。如果是县级的公安机关做的尸检的话,一般会由市级机关重做,或者由检察院、法院介入。2、不过一般都是公安解决,而且一般也不会出错。从尸体身上提取的样品是不会给还尸体的,但是做的病理及毒化的检材会由保存。家属可以在公安做完检查后,要求给还。
一、当一方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时另一方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申请司法鉴定的条件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
【法律意见】可以。微信聊天记录,这是证据之一;其他的,还可以进行录音录像等;对于证据的固定、收集,最好是请教专业人士。也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先请求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
【案件背景】刘某将孙某殴打致伤。孙某先后到张掖等地治疗。2003年,公安局委托张掖市公安局法医对孙某的伤情进行鉴定,结果为重伤。刘某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后公安局委托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重新鉴定,结果为轻微伤(鉴定人包括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法医、省人民医院、兰州医学院等专家、教授参与会诊)。孙某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并要求委托最高人民法院重新鉴定。请问,孙某的要求是否
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当事人在审判阶段又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被告人、被害人等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认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起诉阶段,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刑诉法
关于伤残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当事人如对首次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情形包括: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可以依法报警进行处理!
侵占罪不是由公安经侦管辖。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刑事犯罪,而这类犯罪公安机关一般是不受理的,所以不是由经侦部门进行侦查。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你好,需要看什么案件了
您好,我是山东齐邦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很高兴为您的问题提供咨询,对这个问题我是这么分析的:我国的《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缴纳保险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您根据自己的情况,看看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另建议专门咨询下社保机构。希望帮助到你,如有不妥,请指正。
法律分析:可以强制注销。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注销不常用的户口;3、如果对方拒绝的,当事人可咨询,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学籍上的名字;4、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逮捕后可以撤案的。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的认定出现错误,或有新证据证明当事人无罪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撤案。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
找你调查情况,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
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对交通事故伤残进行鉴定。但是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的,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不准确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
侵占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构成侵占罪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因为侵占罪属于绝对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受害人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的,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提自诉,如果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侵占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