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领取失业金申请常见问题】
一、我领取上海失业金期限已满,但是我想延长领取时间可以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
答: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延长领取失业金。
二、我想知道在上海申请延长领取失业金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申请?
答:领取失业金人员只要携带下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即可:劳动手册、户口簿、本人书面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审批表》、特殊工种还须持有《有关曾经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失业人员证明》、身份证、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三、我妈妈今年已经54岁了,正在领取上海失业金,但是现在领取期限已满,我妈妈不想上班了,可以申请延长失业金领取期限吗?
答: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才可以申请延长领取失业金。
如是妈妈有能力就业但是自己不愿意工作则不能申请延长。
根据上海失业保险政策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延长领取失业金。那么应该如何办理呢?具体怎样操作?【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申领窗口【咨询电话】:021-12333延长领取失业金申请办法申请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
律师解答领取失业金的期限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
合肥市失业保险政策热点问题解答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条件?答: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失业登记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答:原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将职工的工作档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一楼大厅失业保险管理中
法律分析:我国并没有失业人员50岁退休的政策,只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后,才可以办理退休。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之后,会在档案上面留有记录,对以后找工作可能会造成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
1.我要过境而不在英国逗留。需要签证吗?如果您持中国护照旅行,即使只是转机,也需要过境签证。我们建议您在拟定启程日期前至少三天申请。2.签证的有效期是多长?这取决于签证的类别。访问签证有效期为六个月,不可延期。如果是到英国定居,您签证的最初有效期为两年。学生签证的有效期与您被无条件录取的课程等长。所以,如果您计划学习一年基础课程然后转入为期三年的学士学位课程,那么您的签证仅在第一年有效。但是,如果
一般来说,如果是领取到了失业补助金,那么需要个人自己去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而个人如果去交了,当然就没有什么影响了。而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医疗保险这一块的费用不用个人去缴费,是由医保基金来支付的,也就是说个人在领取失业金以后,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待遇,而且医保个人账户还会返回一笔钱。至于说养老保险这一块,领取了失业金的话,一般是无法再缴纳养老保险了,不过有的地也允许以个人身份去缴纳养老保险,具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
律师解答领失业金期间能打零工,只要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
法律分析失业金的领取时间可以累计。当事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
咸阳医疗保险待遇常见问题解答张女士:我是灵活就业人员,今年52岁,1981年1月参加工作,医疗保险交到2014年底,我想问一下,还得再交几年才符合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咸阳市医保中心:咸阳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底前符合中省市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3.实际缴费年限累计(含折算
北京失业保险相关问题答疑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有什么区别?答: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还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的其它保险待遇有医疗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具体标准请点击本链接。个人提出辞职能享受失业救济
协商离职时可以领失业金,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所以协商离职若是满足以上条件的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
珠海参保人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安排,贯彻落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不仅了解有什么样的社保惠民政策,还清楚该怎么办,去哪办的需求。从9月22日起开通“解读社保”专栏,通过每天推送社保信息,进一步加强社保宣传工作力度,推进我省社保信息公开工作。珠海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什么条件?答: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失业
1.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答: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2.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何特点?答: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及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
菲律宾投资移民条件及常见问题都有哪些。菲律宾投资移民,正式名称为:菲律宾特殊退休居留签证计划(SpecialRetireeResidenceVisa)。是由菲律宾退休移民署推出的。菲律宾投资移民条件:类别一:传统计划:1.35岁至49岁的申请人,将5万美元的定期存款,放在菲律宾发展银行。2.50岁及以上的申请人,将2万美元的定期存款,放在菲律宾发展银行。3.申请人如果只带配偶和1个21岁以下未婚子
1.机械劳务费是否可以让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我想问一下我单位雇佣厂外一台设备为我单位进行工作,此机械劳务费是否可以让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雇佣的劳务人员可以在税务局代开发票,但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租用的设备的租赁费,属于动产租赁,营改增范围,是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问:现在防伪开票系统全方位的进行了调整,不少小规模企业也和一
一、收养和寄养的区别?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二、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
答:《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二、土地登记簿与土地权利证书是什么关系? 答: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土地权利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土地登记簿为准。 三、买卖房屋是否需要办理土地登记? 答:《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