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首先关于乙同学家长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本案中乙同学玩扔石头的行为显属不当行为,故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乙同学的家长应当对甲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学校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校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则学校就不承担责任。而判断学校是否有过错,可从以下三方面具体分析:
一、看学校是否尽到对学生的管理职责,如是否落实了安全保护措施,校舍、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确保学生安全等;
二、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教育职责,如是否制定了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地对学生进行了教育;
三、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照顾责任,如是否及时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是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是否根据每个学生的年龄、智力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了不同层次的照顾等。本案中,学校对于学生玩扔石头的危险行为未及时制止,属于未尽注意义务,应该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雇员受伤该适用何种鉴定标准
陈先生询问:陈某受张某临时雇佣从事水泥砖加工搅拌工作。加工过程中,陈某因不慎被机器搅到导致受伤,被诊断为右手损伤、大拇指近端截指。
此后陈某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的伤情进行鉴定。甲鉴定机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陈某进行鉴定,结果为伤残九级。
后在法院诉讼过程中雇主提出异议,申请法院重新对陈某的伤情进行鉴定。而法院指定的乙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鉴定陈某的伤残为十级。
那么到底该适用哪一个鉴定标准呢?
律师解答:本案中陈某临时受雇于张某,属于民事雇佣关系。因此其受伤不具备“劳动者”工伤应具有的社会福利保障性的特定条件,不属于工伤赔偿,也并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第1.2条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属于工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不适用本标准”。
因此本案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进行鉴定。
在小区被蛇咬了,物业有可能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对业主负有人身、财产安全防范义务。如果物业公司事前已知道小区内有蛇,应当提醒业主注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救助受害人。否则,物业公司可能因未履行安全防范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
律师解答在小区被蛇咬了物业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是物业已经提醒业主注意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救助受害人。若是物业没有尽到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
“是否可以报警”其实不应成为一个问题,因为法律没有对报警的条件进行规定,因此包括“被别人辱骂”在内的绝大部分问题都可以报警,问题应该在于“报警能否达到自己希望的效果”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了学校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学校而言对孩子是有管理、教育和保护职责的,如果学校没有尽到职责,导致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 一、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了学校有责任吗 提醒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的,学校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
精神病人打伤人不一定要负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下列情况予以确定: 1、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打伤人的,不要负刑事责任;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打伤人的,要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打伤人的,要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
孩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打伤的,老师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幼儿园承担责任后如果老师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则幼儿期可以向老师追偿;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
您好,是会涉嫌违法的,自己的任何卡都不能任意借给别人
过马路被车撞是否有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2、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等等
工人下班回家时间段发生事故,且负事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雇主要承担工人的工伤赔偿,工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是你们签订了雇佣合同下班回家期间出车祸雇主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即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
房屋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承担责任的主体为开发商。漏水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
股东一般是不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存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除外。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股东一般是不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存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除外。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看你指的休息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是下班后的,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工作时的间歇式休息时发病死亡的,就可能要承担责任了,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需要,工伤认定不分谁的责任,只看是不是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所受伤,这是对作为弱势群体的一种无形保护。所以你必须要承担责任,不过你可以哪他说因为是他自己失误造成的,协商少赔一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撞人,公司没有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看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认定,挂靠车辆负全部或部分责任,你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赔偿。搜集相关证据,起诉解决。
一现场一线人员如施工员安全员有一定风险 假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那就逃不了干系了。二八大员的简单介绍: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施工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 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质量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安全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从事施工安全策划检查监督等工作的专业人
除非酒店在他自杀的事件中存在过错,否则不能追究酒店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需承担责任。银行卡借给他人,首先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保安如果是物业公司聘用或雇佣的人员,其在履行物业公司安排的工作职责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