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妻子带来的孩子,称为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妻子带来的孩子,称为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只有夫妻之间才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关系并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同居关系的男女之间没有相互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出轨一方的部分小三的孩子是有权继承的,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部分小三的孩子无权解除。小三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出轨方的部分就属于其遗产的组成部分,所以小三的孩子是有权继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如果上一段婚姻是协议离婚的,二婚不可以不拿离婚证;如果上一段婚姻是诉讼离婚的,则可以不带离婚证,但需要带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因为在我国结婚次数在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来维修,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的,可以起到要求其维修。如果超过了保修期,或者不是因为房屋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漏水,因为正常的损耗造成公共区域漏水的,物业有责任维修,其拒绝维修的,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
1、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给未成年的孩子。16至18周岁依靠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完成房产交易,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房产交易。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以下几种: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3、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上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
病假期间公司是应支付员工工资的,但具体支付的工资数额按照公司具体规定执行(多数公司是实行半薪),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病期间员工社保正常缴纳,其中个人应缴部分如员工应发薪资不足以抵扣,员工应自行补足。公司应缴部分正常缴纳。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业务员确实为介绍费而从公司领取费用,在支付于介绍人之前,出于主观故意将该款项占为已有。这种情况业务员属将其本人保管的公司财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本公司财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犯罪。另一种客观上没有介绍工程事实存在,业务员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诈骗罪。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需要注意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3、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婚内变更登记就是指在夫关系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可以行使合同的解除权。这种情形主要包括下面两方面的内容:(1)如果合同履行期限对合同目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迟延履行期限构成了根本违约,非违约方无需催告就可以行使合同的解除权。(2)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的,导致了另一方无法获得在签订合同时所期待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
校园欺凌涉及的法律有:1、《未成年人保护法》;2、《民法典》;3、《刑法》;4、《民事诉讼法》。 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可能涉及《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1、没有。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2、《土地管理法》1)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
1、儿媳无义务赡养老人;2、老人的女儿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若都属于老年人且没有能力赡养的,那么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婚的老婆一般是具有房产继承权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二婚的老婆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对配偶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法律依据:二婚的老婆一般是具有房产继承权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二婚的老婆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对配偶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
并不是一方婚内出轨的就必须净身出户,法律没有这种规定。除非出轨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否则出轨方是不会净身出户的。即使是出轨一方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情形的,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的情况下,出轨方也不会净身出户一点财产都分不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二婚的老婆有房产的继承权,不管二婚还是初婚在遗产继承方面没有区别,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都是合法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
二次醉驾的判刑标准也是处拘役并处罚金。二次醉驾在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驾驶员一样要等5年以后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但是拘役的时间最短是一个月,最长是6个月,二次醉驾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判处6个月的拘役。 如果二次醉驾构成了犯罪,则要依据情节轻重判处刑事处罚。 如果第二次醉驾构成了犯罪,将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且前一次醉驾也被判处有期徒刑,距离本次醉驾时间尚不超过五年的,此次构成累犯,要加重处罚。
1.家庭二套房90平米及以下契税税率为1%,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2%。2.家庭三套房及以上不论面积契税税率为3%。 以上契税税率标准为住宅收费标准,如果是40年产权的商业,不管多大面积或第几套房,一律统一都是3%。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一、如果有医院给出的出生证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就不用做亲子鉴定。二、如果没有医院给出的出生证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无论做不做亲子鉴定,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