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涉及保证时,经常到会看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这个词汇,其具体的意思如下:民间借贷活动中,为担保债的履行,出借人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
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的借款合同被称为主合同,双方基于借款合同产生的债务称为主债务,简单可理解为还本付息的行为;为借贷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从属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其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被称为保证期间,在计算保证期间的时候,需要以主债务履行期限作为参照。
因此主债务履行期届满,通常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意思是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应该还清贷款贷款和相应的利息,但是到期之后主要的债务人还是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的义务履行,这样的情况下,当时合同的担保人就应该开始履行担保责任了,所以这里面说的主债务期届满其实是一个时间节点的问题,这要是针对需要履行债务的人员。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就是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关于这个期限,如果当事人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这个期限到了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则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催告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
1.如果主债务约定履行期限了,约定的期限届满即为履行期限届满。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6个月即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如果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主张债权之日或告知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比如甲借乙5000元钱,约定2012年12月21日之前还清。则2012年12月21日就是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主债务)如还有保证人,则保证人有义务在从该日期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什么呢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前,得拒绝自己之履行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该条所确立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哪些法律效力(一)实体法上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实体法上的效力,分为本体的效力与其它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前,得拒绝自己之履行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6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该条所确立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1、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2、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同时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意思就是权利人给义务人履行义务期限结束了,证明债务履行期届满约定的还债期限到了,债务人应该要还清债务了。履行时期一般会在合同中做出规定,但是也有一些合同或者欠条中,对于还款的时间并没有写明白,这时候出资人有权利随时的把钱要回来,但是要回来的时间要合理,需要给借款人准备一定的时间去筹钱,从要钱开始有6个月的保证期,这个保证期就是要在这个时期内还款,要是在这个时期内没有还款,那么借款人
票据债务人[Debtor]债权关系中承担付款责任的一方。凡在票据上,不论在票面或在票后,签字的人均为票据的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远期票据承兑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保证人、预备付款人等,均为债务人,在其票据行为完成之时起,即对善意持票人负有付款或被追索的义务,但仅以票据所载文义为限。一旦债务人被起诉,票据债务人不能以其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个人之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用以对抗持票人,除非后者取得
主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概念主债务履行期限是相对于保证合同的履行期限来说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中,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为准,可以分为基金制和现收现付制两类,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是在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强制下,由社会保障养老体系覆盖范围内的个人在其年轻时按一定比例自我积累形成的、以个人账户形式保有的养老基金,用以保障其自身年老时的基本经济生活安全。对于任何一个社会而言,在此类基金形成之时都将面对全部
审限;是指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立案或刑事诉讼收到人民检察院案件的次日起至宣告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审限届满日期就是案件审理终结的最后时间。
《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第27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保证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至《民法典》施行之日不满2年,当事人主张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至《民法典》施行之日不满6个月,当事人主张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如果《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
(一)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二)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
1、法律中的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则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义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1)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2)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数金额。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综合所得减去依法规定的免征额减去5000元再减去社保等。 一、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什么 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
法律援助是指什么法律援助指法律援助机构对在诉讼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是指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
集体建设用地的意思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出资建设的非农业用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等。 一、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什么意思 集体建设用地的意思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 提示,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
法律分析:限高令通过相关规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人不得有旅游、度假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而且在酒店、金融、工商、房产、交通、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应当与法院加强协作,共同建立覆盖全民全社会系统的、资源共享的诚信体系,使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方面受到严格的审查与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