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登记证书遗失如何报废车辆

问题描述

登记证书遗失如何报废车辆
1个回答

一、登记证书遗失如何报废车辆

需要先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再申请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先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再申请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这也是很重要的常识。当然大家要清楚办理车辆报废的流程,才能知道具体的手续办理,这在上面也有详细介绍。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