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禁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地(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归国华侨的。夫妻一方经地(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经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女孩的;
(二)在未被列入移民规划的山区贫困自然村居住7年以上,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男到有女无儿家落户、赡养扶助女方父母的;
(四)男方的同胞兄弟或同胞兄弟的配偶,年龄超过30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没有生育能力的。
符合前款第三项规定,女方姐妹多人,二人以上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只批准其中一人。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因计划生育政策试点、科学研究及其他特殊情况的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执行情况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四)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汉族公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的;(三)国有煤矿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四)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五)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一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七)农村人口中几个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计划生育证制度。凡要生育的夫妻,应当申请领取计划生育证:(一)生育第一胎的,在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一胎生育证》;(二)夫妻婚后满5年未怀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按本款第一项的规
一、2022三胎生育政策是什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
一、男方第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男方应该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具体是指既要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又要达到法定的生育条件,如果男方连法定结婚年龄都不到的话,那就无法享受这项生育保险待遇。2、男方的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事件连续超过了十个月。3、就是要求女方并没有被列入生育保险的范围。最后一条要求必须是您的配偶并没有上生育保险,也就是说女方的单位并没有为您
你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计生办
一、三胎生育政策正式入法,有什么补助政策? 8月17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正草案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修正草案的主要规定还包括: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其大致分为: 1、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2、取消社会抚养费,生育了四孩或更多子女不
2014年3月28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从即日起,在全省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孩”的生育政策。对此,省人口计生委出台《云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对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提出了指导意见。云南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申请生育两个孩子。《实施方案还明确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
湖北二胎生育保险政策一、湖北二胎男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男女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正常生育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一次性领取生育医疗补助金2000元。二、湖北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顺产报销3000元;2、难产报销3300元;3、剖宫产报销4000元;4、放置宫内节育器报销150元;5、取出宫内节育器报销100元。三、湖北二胎生育津贴报销标准1、女职工顺产生育津贴128天;2、难产(剖宫产)生育津贴143
您好,仅供参考。一、合肥生育津贴标准: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
以前出生的二胎超生罚款还用交吗?新计划生育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缴纳相应的罚款。违规性社会抚养费,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和新政策的落实就可以避免。因为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二胎生育相关政策1、新计生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2、取消二胎证审批制度,改为生育登记制度,各省登记办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
保胎生育险可以报销吗保胎生育险不可以报销,因为生育险一般不报销保胎相关费用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胎生育险并没有包括在可报销的范围内,因此,保胎生育险不可报销,只能由个人支付这笔费用。保胎生育险可以报销吗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四胎没有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有补助,但是二胎三胎有补助。
一、高龄补贴政策为解决好全省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为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实施补贴制度,并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标准由现行的200元提高到300元。二、此次补贴对象及标准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全省100周岁
郑州市二胎生育津贴标准2022年是怎么规定的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
2010年最新的广州二胎生育津贴最底有多少的回答如下,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一次性补贴标准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2017年广州二胎生育津贴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1年以上,并持续缴费;3、二胎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201
一、山东菏泽二胎生育津贴2020领取条件 生育保险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