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是从职工工资中扣除,而是由单位“买单”,缴税变成了单位为职工发放的“福利”,如将代扣代缴的税金列入成本或奖金支出。
还有的单位用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支付。 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常见的错误会计处理有:扣税时,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科目。
缴纳税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对于税务检查发现的个人所得税,有不少企业作长期挂账处理,等到坏账的条件形成,作坏账核销处理。
正确的会计处理为:扣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息”、“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解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规定,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你垫付属于公司的费用,从税法规定,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费用的归属是公司,即发票的抬头是你公司的名称,而不是你个人的名字,所以该费用属于公司,你个人只是经办人员,和该费用是无关的。也有一部分费用衍生出的补贴,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举个例子,比如你外出办事,行程没有超出本市县的范围,走的路程较远,而你单位对于外出去较远的地方给予补贴,这个补贴应该合并计入薪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原则上是不可以退的。但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实行多退少补。当纳税人多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予以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
1、个人不可以缴纳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原则上是不可以退的。但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实行多退少补。当纳税人多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予以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
可以报销餐费 个人所得税没有关系,与企业所得税相关。餐费一般记入“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所以,如果业务招待费超标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建议小额餐费不要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那里是税务重点关注对象。如果是职工工作用餐,可以记入福利费。.请各位高手帮个忙
跟寡妇同居不违法。1、因为寡妇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有权与任何人进行同居。2、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非法同居处理方式如下:1、双方均无配偶,则双方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为共同财产;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若一方有配偶但以夫妻名义与另一方同居在一起,可以构成重婚罪,并且要给配偶和无过错的同居者
残疾人工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如下:一、残疾人减免个税范围: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二、残疾人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分以下情况:1、个人从事经营取得的所得可减征100%个人所得税,但对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万元(含5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在异地工作,社保是可以申请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的,根据本人意愿进行。但是社保不进行转移的话,那么不同地区缴纳社保是不能进行累积,会影响员工以后享受相应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
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
红利个人所得税率是20%。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应当由向个人股东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企业在支付时扣缴个人所得税。
1、不买车损险是可以的,车损险并不是强制性保险,相关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没有买车损险的话,车辆出现损失都要车主自己承担。2、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
宅基地不能买卖的,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这就是对于外村人买本村宅基地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回答。
一、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是公司股东。不是股东也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人不占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数额。
警察查个人信息如果是因工作需要不违法,如果警察利用职务之便非因侦查需要随意查询他人信息,这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
需要的。1、在职的时候,失业保险有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从工资中扣除;2、如果离职了,处于失业状态的期间,个人是不用缴纳失业保险的。城镇户口的职工个人是需要按照1%的比例承担失业保险,农村户口的个人不承担;无论哪种,企业都是承担2%的,领取失业保险时,城镇户口的按核定月数领取,农村户口的是一次性领取。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期货交易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余值计税,税率20%公式: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酒驾是违法行为,不能私了;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但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可以私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民事部分可以私了,刑事部分不能私了。一、酒驾的处理:酒驾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2000元;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扣12分。受处罚后应当在十五日参加为期七日的交规学习,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的考
担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还款一半是可以的,但不能因此免除另一半债务的承担。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借款人不还款,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的,主动还款一半是不行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房子的产权人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个人所得税是可以免征的.如果不止这一套,还有别的房子,那是要缴的。印花税:0.05%;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减房屋原值减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减合理费用)乘以20%。
对仲裁结果不服不可以上诉。当事人解决纠纷适用仲裁时,应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即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效力,当事人双方不服的不可以就原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的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