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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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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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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是在新农合基础上实施的,参保的农村居民因罹患重疾产生的医疗费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那么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范围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如下:

1.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结肠癌、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乳腺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

2.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的,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3.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的报销比例应不低于50%。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到了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综上所述,我国规定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不得低于50%,不过比例还是偏低。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可考虑投保商业医疗保险,让保障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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