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年来我国农村建设的推进,很多人都不愿意将自己的户口迁到大城市,因为有些地方农村户口有田有地分。根据国家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那么,农村的田地能否继承?
为了帮助大家解开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的田地能否继承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关于继承的案例讲解
案例:某归国华侨周丙,早年经商,颇有积蓄。生有一子周甲,一女周乙,二人都已成家另过。周甲有一女儿,周乙有两个儿子。
周丙因身体较好一直与老伴单独生活,无需儿女的照顾。1995年周乙因病去世,周丙因为经不住失去女儿的打击,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十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
周丙生前留有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老伴,蓁财产未作处理。周丙死后,周丙之妻子表示放弃蓁财产。周甲认为,母亲放弃继承,周乙出嫁且早已死亡,自己是惟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欲独吞遗产。
周乙之夫则认为,周乙虽然已去世,但其两个独生子应代替母周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遗产应由周甲和自己的两个儿子三人平分。
双方争诉至法院。问周乙的两个儿子能否取得对遗产的继承权,遗产是否应三人平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周乙的两个儿子应取得对周丙遗产的继承权。但其继承份额是周乙的应继份额,而不是与周甲三人平分,应是周甲继承一份,周乙的两个儿子共同继承一份。
理由如下: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周乙虽是出嫁女儿,也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分割。
当然,遗产继承前必须先将周丙之妻的财产从遗产中分割出来。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的田地能否继承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根据《继承法》规定,只有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才可以被继承,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被继承,大家都清楚了吗?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建设速度加快,不少年轻人走出农村,到城市安家落户。这时子女是城镇户口,而父母还是农村户口,当涉及农村房屋遗产继承时,问题就来了,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呢?一、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
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生前将房屋赠与他人后,房屋所有权就转移给其他人,赠与人死亡后,继承人不能继承房屋。依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赠与他人后,如果房屋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受赠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赠与死亡后,继承人对房屋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二、确权方法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
一、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吗1、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村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但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所有权。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农村人一户是否可以有两套房子农村村民现行的住房政策是一户
您好,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关于继承,一般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依法定继承。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份额。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农村拆迁,有一条说是享受公积金补贴的财政供养人员不在人口认定的安置范围
过继子女系民间通俗称谓,一般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对应的法律概念为养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过继来的养子女与其亲生父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
继母的子女能否继承父亲的财产,要看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就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全系的,就没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你有资料吗?发给本律师帮你审查处理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详细咨询本律师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法律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有所限制。 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
农村五保户的宅基地不可以被任何人继承,在当事人去世之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当事人生前有人抚养的话,村委会及政府部门也不会将其列为五保户的范围了,意思就是五保户基本上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老人生前所有的支出都是由国家提供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
继母的子女能否继承父亲的财产,要看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就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全系的,就没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1、可以继承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法律规定,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
一、民法典中生前赠与的房产能否继承民法典规定,生前将房屋赠与他人后,房屋所有权就转移给其他人,赠与人死亡后,继承人不能继承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
基本案情:孙女士丈夫由于发生意外死亡,在整理丈夫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张丈夫在本市一家银行购买了7000元的国债,期限为5年。到期时间为2009年。时间很快就到了2009年,孙女士本以为这笔钱能够连本带利的取出来,想不到,到了银行那里却吃了闭门羹。银行表示:孙女士丈夫确实在银行购买过国债。但是按照按国债发行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管理规定,应由购买人亲自支取。当存款人死亡时应由其财产继承人支取,由于孙
责任田可以继承,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
1,与继父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尽到赡养义务,在法定继承中继子女与亲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2,如果继父有遗嘱,应当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其中子女包括亲生子女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
农村宅基地,子女能否继承? 对于农村宅基地,很多人都认为老人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宅基地,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是农户,当农户过世后,承包地也将会被集体收回,不存在土地的继承。 这里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