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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能造假吗,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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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能造假吗,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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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伤情鉴定不能造假。由于我国司法鉴定是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根据该项制度的规定,司法鉴定作假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而且司法鉴定机构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所以必须保证鉴定意见书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旦被法院查明司法鉴定中存在作假现象,则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若当事人制造虚假的司法鉴定,则可能构成伪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涉嫌存在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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