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在明律师接到许多当事人的咨询,称其所搭建的“阳光房”被当地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建,面临责令限期拆除、罚款的结局。
那么,所谓“阳光房”的扩建行为究竟是不是违法建设?怎样扩建、改建房屋才是合法的?本文,在明律师结合一些地方性规定为大家做解析,知道这些“规矩”之后,相信您就不敢轻易动开工建造阳光房的脑筋了。
建造所谓“阳光房”事实上是一种在现有住宅房屋基础上的扩建、改建行为,故此你所建造的“阳光房”究竟长什么样,用了什么高档的建筑材料和装饰均不在我们的探讨范围之内,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你的扩建、改建行为是否合法。
【建个房有多麻烦?看了才知道】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有如下要求:
农户建造两层或者两层以上住房的,应当免费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通用图纸,或者使用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经其审核的施工图纸。
农户建房开工前,应该选择具有专业能力的施工队伍,签订建房协议,约定质量和安全责任。建房过程中,镇(乡)政府应当建立铭牌制度、公示建房基本信息,落实质量安全专管人员,对农户建房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
农户建房完工后,应当向镇(乡)政府申请验收。镇(乡)政府在接到农户申请后5日内,由镇(乡)政府工作负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镇(乡)政府应在15内将验收情况分别报区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局备案。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也就是说,即便农户已经合法享有了宅基地使用权,其也无权擅自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建房。无论是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中的哪种性质,都需要依法依规走审查报批程序。
故此,《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在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镇(乡)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
这一法律后果的规定依据显然是《城乡规划法》第65条,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未经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有查处、拆除的职责。
你所扩建的“阳光房”如果手续全无,也同样属于这一情形,并不因其对生活品位的“高端”追求而有所特殊。
此外,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之规定,加建、原址重建或者改建的村民个人住宅,还需要符合宅基地建房控制标准,即不得超面积建房。
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3层部分建筑高度≤11米,设梯间和功能用房的建筑高度≤14米。
新建住房必须按照已经批准的规划图纸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对于村(居)民已有证的原有宅基地房屋的拆建、改建,可按照总建筑面积≤280平方米,限高≤14米的控制要求,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建房控制标准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譬如北京市对房屋檐口高度的控制原则仅有7.2米,也就意味着三层是盖不出来的,最多盖两层。
在符合上述建房控制标准的前提下,你的新建、加建、扩建行为仍需要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对于国有土地上的别墅性质房屋而言,加建“阳光房”同样会导致建筑外立面的改变,这就可能违反房屋的原有规划。在未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下,加建的房屋自然会被认定为违建进而被责令限期拆除、罚款。
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房屋居住使用者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房屋本质上是一种保障性住房,其所占用的宅基地系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无偿分配给村民建房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
“阳光房”这类改善性居住需求本身即与其福利性、保障性格格不入,很多牵涉其中的“农村小别墅”更可能涉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节,对其进行改建后的出租、出售给城里人的行为更为法规政策所禁止。
建造所谓“阳光房”,还需三思而后行。(王小明/文)
导读:近日,在明律师接到许多当事人的咨询,称其所搭建的“阳光房”被当地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建,面临责令限期拆除、罚款的结局。那么,所谓“阳光房”的扩建行为究竟是不是违法建设?怎样扩建、改建房屋才是合法的?本文,在明律师结合一些地方性规定为大家做解析,知道这些“规矩”之后,相信您就不敢轻易动开工建造阳光房的脑筋了。
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如果要对已有的建筑设施进行修整或重建,都必须要报备
物业允许的楼顶阳光房是否算违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1、如果业主有办理过相关的规划手续,在其审批下的阳光房,那么就不属于违建;2、但是如果业主没有办理过相关的规划手续,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阳光房就属于违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
自家院子搭建阳光房是否算违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 2、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不可以搭建。 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
自己的院子加盖阳光房未取得相关规划手续的算违建。法律规定,在自家院子建造阳光房时,如已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且已通过审批,则建造的阳光房不属于违建,反之属于违建。
自己家露台擅自做阳光房是违建。法律明确规定,建筑主体需要原设计单位或者是有资质的单位出具设计改动方法,方可进行改建,在露台做阳光房属于私自改建,一般可以认定违建。
可以起诉物业进行维权。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电询
自家露台封闭阳光房具有相关规划手续的不算违建。在自家露台建造阳光房时,如已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且已通过审批,建造的阳光房不属于违建,反之属于违建。
小区自家院子擅自搭建阳光房的算违建。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一、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搭建钢架棚算违建吗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搭建钢架棚,如果取得了城乡规划部门许可,取得规划许可证的,不属于违建,未取得的许可证是违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律师解答如果业主在办理了相关的规划手续,通过审批后建造楼顶阳光房,那么就不属于违建;但如果业主没有办理相关的规划手续,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阳光房属于违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
物业允许的楼顶阳光房是否算违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1、如果业主有办理过相关的规划手续,在其审批下的阳光房,那么就不属于违建;2、但是如果业主没有办理过相关的规划手续,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阳光房就属于违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
律师解答如果业主在办理了相关的规划手续,通过审批后建造楼顶阳光房,那么就不属于违建;但如果业主没有办理相关的规划手续,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阳光房属于违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
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报备物业,与物业、开发商沟通协商,并去有关部门办理审批
一、别墅楼顶建阳光房属于违建吗1、首先若是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城市规划,那么算违章建筑,若是搭建在私有部分不影响他人,不影响市容就不算违章建筑。其次,持有房产证并证明该房是自己的,也不算违章。最后,为保险起见,去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保证不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下,也会酌情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
律师解答自家露台封闭阳光房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算违建,相关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但是如果办理了相关规划手续并且已经通过审批的,则不算违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律师解答自家露台封闭阳光房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算违建,相关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但是如果办理了相关规划手续并且已经通过审批的,则不算违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报备物业,与物业、开发商沟通协商,并去有关部门办理审批
不一定算违建,若是有办理过相关规划手续,在其审批下的阳光房,就不属于违建,反之就是违建。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按照规划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如果超出宅基地范围或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未经批准的,就属于违建。【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