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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拘留看守所,相关常识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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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拘留看守所,相关常识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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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常识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潍坊市看守所每月多少钱生活费

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每月存500元-700元生活费就可以,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好点,可以存1000元-2000元。

如果是首次存生活费,需要缴500元的押金,该款是不能动的,所以在首次存时,要多存点,否则会不够。如果是非潍坊本地人被羁押,要是家人存生活费不方便的话,可以委托潍坊本地的律师代存。

为了避免风险,看守所是不允许送衣物、食品、药品的。注意: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是不能参加会见的,只有执业律师才能进去会见。

潍坊冯日宝律师,欢迎各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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