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的安全组织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操作票制度;
c、工作交底制度;
d、工作许可制度;
e、工作监护制度;
f、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
g、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2、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填写工作票;
填写小组工作票;
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写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
b、进行其他(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3)填写小组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d、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核相工作;
f、变(配)电所进行非电气作业。
(4)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需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5)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a、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b、线路运行人员在巡视工作中,需登杆检查;
c、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在进行第b、c项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6)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7)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应指定总的负责人。
按班组填写工作票,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
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
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8)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变电站内工作时,还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
(9)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电气负责人签发。
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工作票的内容:
a、工作票所划停电范围是否正确,有无其他电源返回的可能;
b、工作票所填写的措施是否正确;
c、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满足工作需要,人数是否足够,能否在规定的停电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10)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
a、工作票签发人:指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以及指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
b、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但不能签发工作票;
c、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班值班员。
路上一个班组的是班组长,两个班组以上的应是现场总负责人。
(11)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清洁,不得涂改。
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3、操作票制度
(1)操作票是防止误操作(错拉、错合、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及带零线合闸等)的主要措施。
变(配)电所的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票。
(2)变(配)电所的一切操作须得到电气负责人或供电部门调度员的命令或许可(指受供电部门调度的用户),同时复诵无误后,将发令人,许可人及时填入值班记录薄。
(3)在变(配)电所的架空或电缆出线上进行工作而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必须在接到工作负责人的书面要求后,填写操作票,方可进行工作。
(4)操作票应按操作顺序填写,禁止使用铅笔填写。
(5)操作票的内容应包括操作任务、操作设备名称及调度号、操作顺序、发令人、操作人、监护人及操作时间等。
(6)操作票应进行编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保存期不少于三个月。
4、工作交底制度
(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清电源和工作范围,以及设备编号等。
并应根据查活情况,制订现场安全措施,填写好工作票。
(2)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起重工具和材料等。
并指定专人检查。
工作前一天,应查清所使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合格。
(3)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范围内的周围环境、道路等情况作好调查,尤其运输较重设备时,应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4)工作负责人对于工作范围内交叉跨越和平行线路、邻近线路或带电设备以及有自备发电机者,应调查清楚,并应确定装接接地线的部位及接地线组数。
(5)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开始前,应根据工作票的内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工作任务、工作时间、质量要求、人员分工、停电范围和各项安全措施。
(6)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和交叉带电线路等情况。
5、作许可制度
(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2)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已实施的安全措施,如装接接地线、遮栏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
对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3)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
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如需改变应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同意。
(4)在变(配)电所出线电缆另一端头(或线路上的电缆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方可开始工作。
(5) 路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拉开有关变(配)电所或线路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6)与停电线路交叉跨越的其他部门的带电线路需要停电时,应取得有关部门值班员的许可,并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7)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6、工作监护制度
(1)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
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2)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监护人。
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
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
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他工作。
(3)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4)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如下:
a、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b、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c、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5)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a、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b、在部分停电设备的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栏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二人;
c、其他工种(如油漆工,建筑工等)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内,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监护人可参加班组工作:
a、全部停电时;
b、在变(配)电所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三人时;
c、所有室内处带电部分,均有可告靠的安全遮栏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
(7)当监护人不在现场时,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允许单独留在室内或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7、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
(1)工作间断或遇雷雨等威胁工作安全时,应使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
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重申安全措施。
(2)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3)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联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工作间断期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且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
a、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和原标示牌;
b、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
”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候地点。
(5)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和标示牌;
c、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应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8、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1)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断路设备、隔离开关等应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工作票标注的位置。
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2)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对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所写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终结。
(3)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严禁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4)检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
如对未完成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5)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工作如下:
a、拆除的接地线组数与挂接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b、所装的临时遮栏、标示牌是否已拆除,永久安全遮栏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已恢复;
c、所有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
d、线路工作应检查弓子线的相序及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规定;
e、送电后,值班员对投入运行的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正常运行后报告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一、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 2. 验电。 3. 接地。 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二、停电 1.工作地占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⑴检修设备。 ⑵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中规定的设备。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表1)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kv以下 0.35 750 8.0020、35 0
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2、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内的安全距离;3、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4、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需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后,方能开头工作。上述平安措施由值班员实施,无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一、停电工作地点必需停电的设备如下;1.待检修的设备。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3规定的设备。3.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平安距离虽大于表23的规定,但小于表24的规定,
一、工作票的使用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1)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2)检查高压电动机和启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2.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 (2)对于与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
一、机电设备管理 1、 井下机电设备应符合完好标准。 2、 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3、 井下变电峒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机电峒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0。 4、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5、 额定功率为40KW及以上的低压电气控制设备,应使用真空接触器。 6、 供电线路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工作面的煤电钻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7
施工组织、保证工期、安全质量措施方案施工组织、保证工期、安全质量措施方案施工组织保证工期措施1、现场组织实行项目法管理,组织严密的项目管理班子,形成快速决策、指挥灵活的可靠管理系统;2、重视图纸会审工作,同时在施工中,及时提前将施工图中的问题提出,避免设计方面影响到施工进度;3、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采用网络计控制工期,项目编制作业计划,做到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总工期。使施工既有预见性
你好,养伤期间的工资,还是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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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标落实计划 ①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②根据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 ③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⑤定期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并奖惩兑现。 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①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②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且
四峡通航工程设备安装项目部汽车吊载人吊篮作业安全专项措施四峡船闸2022年计划性检修施工中,受到工期、施工环境及施工手段的影响,将大量使用汽车吊载人吊篮进行施工,这种吊篮是一种悬空提载人和物的机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在使用汽车吊载人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一、 汽车吊载人吊篮作业环境要求1.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2.吊篮施工范围下方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置显目
为加强设备装运吊卸管理,确保各个环节安全操作,减少经济损失,确保安全生产,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备地面卸车起吊 说明:本次卸车起吊指利用综修车间行车起吊 1、 起吊作业前,要了解起吊部件的重量、几何形状,根据设备重量选择符合要求的起吊绳索,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2、 行车操作必须由专门经过培训合格的起重司机操作。 3、 起吊作业时要有经验的工人选择好吊点,检查好起吊索具是否可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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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起重机电气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都要设置必要的电气保护措施。1主隔离开关。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一般均应在断电情况下进行。因此,电气设备与供电电网之间应有隔离开关或其它隔离措施。隔离开关在断开状态时,必匆泊黼效的断开距离和明显可见的断开点,使维修人员能够直观确诊总电源电路确已断开。特别需指出的是:空气开关和铁壳开关在断开位置时,无明显可见的断开点,不能作为隔离开关使用。
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1.机器传动、转动机构的危险部位转动中的齿轮和传动链条的危险部位是啮合处。皮带传动、压辊转动的危险部位是皮带入口处和压辊咬合处。这些危险部位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机器设备中转动构件在转动时,极易挂住或缠绕操作者的长头发,以及松动的衣襟、带子等。操作者应整齐地穿着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禁止带手套或用棉纱揩擦转动件。在这些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栏杆。剪切机、铣床、钻床、锯床、砂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以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 3. 职责3.1制造部负责电气设备的采购、验收及设备的档案实施归口管理。 并负责定期的电气设备维护检查和监督。 3. 2制造部负责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监督检查。 新安装电力设施安全评审。 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评审。 3. 3能源供应厂负
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2、加强人的管理,发挥“人的因素第一”的主导作用,把人的控制作为全过程控制的重点。3、加强施工生产和进度安排的控制:会同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进度和质量发生矛盾时,进度服从于质量。
电气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2、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3、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4、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5、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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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面长度变化较大现有支架无法支护上端头,所以利用DW3 1.5-315/100单体液压支柱及铰接梁配合Y5600/23/45型支架进行支护上端头处的空顶。 一、支护工艺及回收工艺 1、工作面端头处使用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支护要求为:单体支柱间距不能小于700mm,排拒为1000mm,每天早班进行回收,端头支护见四回一。 2、所支设的单体必须挂铰接梁,并保证铰接梁连接有效不的出现断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