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算独生子女的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算独生子女的情况: (1)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父母没约定房产份额,一半属于去世方遗产,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平分或者协商分割咨询一下房管部门是否必须公证,如果不用公证,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办理过户就可以如果要求公证,和公证处预约办理公证后,拿公证书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夫妻一方去世想要卖房产有以下两种情况:一、如果该财产属于在世的一方所有,那么房子可以任意处置。二、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的一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那么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者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1、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那么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配房产进行处置。2、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如:去世方的子女、父母)继承时,则房屋出售
一、干休所老人去世房子怎么办1、干休所老人去世房子的处理:(1)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继承人携带遗嘱等相关材料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2)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配继承人之间如无争议的情况下需要全部继承人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有争议的,可以起诉处理;(3)如果有继承权的人放弃继承的,需要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其他有权利继承的继承人才可以去房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法规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
人去世后房子怎样继承要看该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属于生存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死亡,房产不予分割;如果是属于死亡一方房产的,该房产应当作为该方的遗产发生继承;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将一半划分出来作为配偶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作为遗产发生继承。遗产在继承时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一般是由父母、配偶、子女均等继承,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共同存款中50%属于健在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50%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去世一方生前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其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其名下遗产。首先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人数,配偶一方去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分。存款人去世,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资料、去世一方的遗嘱(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
您好! 需要起诉析产、继承; 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我长期代理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这种是父母赠与,是儿子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另: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意见】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公证时除妻子外其它有继承权的人都同意放弃继承,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在妻子一个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你好,关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关键要看遗嘱的效力。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后,个人的住房补贴直接与工资挂钩,买不买房、买多大的房,应由购房人根据家庭经济能力自主决定。但从节省土地、节约资源和军队人员的购房能力考虑,近期,军队自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面积要有所控制,原则上按照本人相应职级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选购。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个人根据家庭经济支付能力自主决定。军队人员购买现有住房的面积,也要按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执行。已故军队人员的子女购买住
房产民法典律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
如果产权人更改了姓名,那么产权人一般可以带着相关的资料,还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然后产权人要到房产相关的单位进行姓名的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
人死后案底也会影响子女参加征兵、公务员、国有事业单位等职务应聘。但是在其他的方面父母的案底对其子女没有太大影响,只有在需要政审时,才有可能具有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名字,一方已去世,在世一方是否可以直接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关于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夫妻,特别是对房产问题一知半解的夫妻,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现在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去了解,去解析这个问题。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已去世的夫妻一方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将自己所有的房产份额指定由配偶一人继承,配偶可通过公证方式作出接受继承的继承公证后,则配偶对该房屋拥有了全
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交20%的个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
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为例,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一次性奖励。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
有密码和存折的,可以自行去柜员机操作取出。如果不知道密码的,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或到法院起诉继承纠纷,来办理存折内银行存款的继承事宜,然后凭公证书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去银行领款。
一、夫妻一方去世后存款怎样继承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的地方可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对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应先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2、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