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虽然一些城市已经在尝试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推进不理想等状况。
对此,劳动法领域专家认为,不能笼统地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讨论,应根据其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分别考虑相关对策,同时逐渐将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缴纳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参险无门
2015年春节刚结束,29岁的山西人李*明便踏上进京务工的路。在老乡介绍下,他进入一家空调安装公司从事“设备安装”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告诉他:“只要入职,就可以长期干下去。”就这样,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口头约定”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情况下,李*明上岗了,月薪3000余元。
2015年7月的一天,李*明在一次施工时,意外从二楼跌落,造成脊椎受损,胸椎多处粉碎性骨折和脱位。
经抢救后下肢仍无知觉,李*明找到公司索赔,但公司压根儿“不认账”。无奈之下,他向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李*明所在公司,已经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只是工伤事故发生后,因涉及索赔程序及后续保险费率可能上调,公司不愿承认。”
负责这次法律援助的律师马*晶介绍说。
虽有商业保险,但发生工伤后能够享受的待遇与工伤保险待遇有天壤之别。马*晶告诉记者,以当时李*明的受伤程度来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方法,可以构成四级工伤,而按照商业保险的伤残等级标准,只能构成六级。”
“如果参加工伤保险的话,李*明能一直保留劳动关系,享受伤残津贴直到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马*晶补充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如李*明一般,没有工伤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少数。在江西一家生活服务平台做家政工作的张*燕告诉记者,工作中总是在外奔波,曾想过要购买工伤保险,但咨询社保机构却被告知:“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办理工伤保险”。
试点推进效果不理想
随着“互联网+”的热度攀升以及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加,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基于此,我国一些地方专门就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出台了专项规定,江苏南通、山东潍坊等地已经尝试允许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但记者采访发现,其推进效果并不理想。
“工伤保险本身是‘以支定收’,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只有0.5%,时常处于‘收不抵支’状态。”江苏省南通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陈*荣告诉记者,南通市作为全国工伤保险试点城市,早在2007年就开始准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陈*荣介绍,自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改,将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但考虑到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我们并没有因《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而调整”。
“但涉及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时,法院很明确:‘既然收了工伤保险的钱,就应该执行条例,由基金支付。’但我们收不抵支,提高费率又不适宜,因此我们只能做政策调整。”
陈*荣说,南通市人社局在2015年8月28日就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进行调整,改为“工作伤害保险”。
据他介绍,调整后的“工作伤害保险”费率仍为0.5%,但是可享受的待遇面有所窄化,比如,上班途中发生工伤就没有被纳入其中。
陈*荣透露,改为“工作伤害保险”后,该项工作的推进一直不太理想,“几乎处于暂停状态”。
“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90%以上都是有实际用人单位的,只是没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我们现在政策开了‘口子’,用人单位可以单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如此一来,灵活就业人员肯定选择以单位名义参保。”当记者问起这项工作的政策依据时,陈*荣解释:“这些是具体操作中的变通,没有条文规定。”
另一个试水城市山东潍坊,也在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遇到困难。
“潍坊市是山东省首家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城市。我们也在向省人社厅申请,希望把我们列为试点城市。”潍坊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潍坊只是地级市,“灵活就业人员发生工伤时,法院或司法部门不认可我们的文件,认为效力过低。”
灵活就业人员应分类讨论
“不能笼统地讨论灵活就业人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沈*峰对记者说。
沈*峰介绍,从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看,所谓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中,除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外,劳动力提供者和单位之间往往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沈*峰认为,就没有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用工主体并不存在法定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其工伤保险的缴纳问题。
在此,不仅用工主体没有法定缴纳义务,甚至劳动者本人也没有缴纳途径,这就成为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制度障碍。
就灵活就业人员中的非全日制劳动者而言,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律在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上将他们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等看待,规定由其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并没有缴费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伤保险问题上,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依然有强制缴纳的义务。”沈*峰向记者列举,人社部2011年颁布的《实施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尽管存在上述法定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但实践中非全日制劳动者工伤保险缴纳依然困难重重。“许多地方的五险并不能分开缴纳是导致非全日制劳动者无法缴纳工伤保险的重要原因。”
沈*峰说,由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并没有缴纳养老或医疗险的法定义务,因为不缴纳这两项保险,往往工伤险也就不缴纳了。
他认为,“只有实现拆分按项缴纳,才可以解决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伤保险缴纳问题。”另外,企业为劳动者进行缴费申报,同时同一劳动者不能重复开户缴费的这一缴费模式,也导致为多个用人单位工作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无法由多个用人单位分别缴纳工伤保险。
那么,究竟如何解决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沈*峰认为,“应分类处理。”
就非全日制劳动者来说,目前法律已经设置了用人单位的缴纳义务。沈*峰告诉记者,应在加强现行法律执法力度的同时,尽快建立可分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规则,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提供制度和技术依据。
而就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在沈*峰看来,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将他们纳入工伤保险缴纳范围,等于要确立一个没有劳动关系也可以缴纳工伤保险的规则,“这就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同时也改变了社会保险对劳动关系的依附性,改变了有劳动关系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本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时,应同时解决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只能购买社保和医保,工伤保险是不能购买的,因为你没有和任何企业签订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只能购买社保和医保,工伤保险是不能购买的,因为你没有和任何企业签订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所以灵活就业人员要购买工伤保险的,需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由单位为其购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在毕业的当年不算应届毕业生,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算应届毕业生,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
社保不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不可以一次性交十五年,必须缴满五年才可以一次性交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一、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手续如何办理?首先是否满足退休条件,养老保险是否累计缴纳满15年?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各地退休条件可能不一样,这里以重庆为例:1、按照本市规则,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应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年满55周岁;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3
【案例】家住徐东的杨-先生今年40多岁,有武汉市中心城区户口,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此前也未买养老保险。现在,杨-先生想买一份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正好到60岁退休。因有中心城区户口,杨-先生可以参加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公式】: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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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条件: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原企业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续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比例和期限:根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以陕西省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七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按20%比例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档次由参保人根据本
女方满40岁,男方满50岁的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可以向政府申请这个政策,但是只能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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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交的灵活就业社保,是能退的。并且退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附有单位盖章的;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理;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
离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在服刑期间被剥夺的是政治权利,其领取社会退休金公民权利并不会被剥夺,所以退休工资照常发放
从现行劳动法来看,对于被双开人员就业没有限制,但要看有人单位是否录用。
法律分析:微博借钱利息太高了,只要年利率高于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上,就是违规的。
对临聘人员五险一金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也要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临聘人员是指一个公司企业或单位因岗位或其他需要临时用人,就会聘请一些暂时性的职员,并双方签订临时劳动合同。既然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就应明确显示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这缴纳五险一金。
交强险无责赔付的,算出险。交强险无责代赔,是一种交强险简化处理机制。即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或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或有责方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项下代为赔偿。
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规定如下:1、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2、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
一、无交强险上路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判责1、车主没人购买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2、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4、相关法律规定:(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