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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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2]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
“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区别很清楚;“发行权”是“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实践中多是提供复制件),而“信息网络传播权”是 “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二者之间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凡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就绝不可能是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行”行为。 另外,发行行为区别于“表演”、“广播”等行为的关键意义在于,公众若欲长期
一、最高法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1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除非双方达成和解,一般撤诉的可能性不大,现在公司应尽快撤掉侵权作品的发布。如有必要,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询可致电或加微信。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诉称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
侵犯隐私权界定:1、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2、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3、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4、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一、行使条件 因任意撤销全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可以说,此种撤销虽名为任意,但也不完全尽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 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合同法》第186条第
股权激励平行价就是公司管理层或者员工达到原来制定的股权激励条件,比如业绩增长目标,那么就可以获得股权激励,在规定的时间里以原来确定的行权价,买入获得的股权激励的股份。行权价就是原来制定的股权激励方案规定的一个价格,一般远远低于股票现价,但是有严格的限售日期。目的是为了激励管理层或者员工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什么是合同履行抗辩权
什么是优先受偿权,实现抵押权应当具备的条件一、什么是优先受偿权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债务人用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上设定了数个抵押权,一般应按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合同如果必须经登记才生效,那么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即股权比例与其对应的分配(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比例和表决权份额一致,也就是同股同权。顾名思义,同股不同权即股权比例或股份份额与其对应的分配比例和表决权份额不一致。同股不同权的核心表现是股东分红权、表决权与出资比例脱钩。同股不同权的本质是股东对资产收益权和参与经营管理权的特别约定。同股不同权的法律基础是:《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等等。【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一、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要件有以下四个方
一、什么是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二、任意解除权的适用范围合同双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2、委托合同当中,除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合同双方均可行
什么是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1、保险金请求权之物上代位 对于保险金之物上代位,“赔偿金”也应当包括保险金在内。对于因抵押物的灭失而使抵押人取得赔偿利益者,我国民法承认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在抵押权设定之
一、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2、后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这个意义上,后履行抗辩权可以称为违约救济权。二、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条件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
什么是消费者受尊重权一、什么是消费者受尊重权所谓消费者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应尊重消费者下列权利: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辱骂、诽谤、名誉诋毁、非法搜查、拘禁等行为。二、消费者受尊重权的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人格受尊重权正是宪法及民法通则规定的各种人身权保护原则和制度在消费生活中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