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部、诊所的法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以上第2—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及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担任拟设立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一、门诊部、诊所的法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变更法人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同意方可变更。一般程序是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申请表上由原来的法人签字盖章,若是股份制还需要所有股东同意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法人的身份证、简历、签名,如果是诊所还要新法人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建议新旧法人之间办一个公证书,明确债权债务等。可至当地的行政审批中心(便民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
一、申办需提交的条件1、具有资格证书,一级医院5年临床经验根据 最新出台的《 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其中对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要求是: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2、注册资金20万,业务用房80平方米政府规定, 开办诊所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普通诊所(非专科诊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
一、申办需提交的条件1、具有资格证书,一级医院5年临床经验根据 最新出台的《 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其中对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要求是: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2、注册资金20万,业务用房80平方米政府规定, 开办诊所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普通诊所(非专科诊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
法人代表是整个机构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可能是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医疗机构法人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做为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者,医疗机构法人责任范围非常广,包括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医疗事故的连带责任等。一旦发生严重医疗事故,不仅医疗机构要承担民事赔偿,其法人代表还会被问责,如果有失职渎职行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条件是什么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办理步骤和条件有哪些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卫生局自受理申请日起四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二、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须具备的条件: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3、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A、制定并执行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B、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C、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医疗机构的设立是非常严格的,但是管理更是非常的严格,这样的目的在于,确保我国的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确保医疗的安全和质量。具体包含哪些标准,如下所述:(一)门诊部基本标准:1、科室设置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为选设科室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2、人员:①负责人必须
;(试行)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一、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二、人员(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名具
1)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b)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c)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一致。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3)
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条件为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2、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版)医疗机构感染与控制基本制度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年5月23日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是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感控工作对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控工作,提高感控水平,制定感控基本制度。本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基本要求,具有“底线性”、“强
设置医疗机构需符合的基本标准: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查询一、一级甲等医院(三类收费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韶山路181号长沙市第四医院麓山路181号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人民路86号湖南博雅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长沙市中意一路123号湖南省红十字会医院梓园路82号长沙市第三医院劳动西路176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1号湖南省人民医院解放中路253号湖南省肿瘤医院河西咸嘉湖2号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河西桐梓坡湖南省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条件为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2、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包括:a)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b
1.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适用于具备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的医疗机构设置单位(人)。2.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办理材料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有资质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