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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婚姻存续期间,已花费的金额是否需要返还

问题描述

你好,问一下婚姻存续期间,已花费的金额是否需要返还
1个回答

1、不需要,由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前的花费是不需要返还的,因为你有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只需要证明你的花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消费。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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