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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金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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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金在哪里办理
1个回答

一、南京失业金在哪里办理

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每缴满一年的社保,失业后按照南京社会最低保障标准支付二个月的失业金,你是缴满三年的话,失业后可以领到6个月的失业金。

但是前提是单位炒你不是你主动辞职,主动辞职时没有失业金的。

综上所述,南京失业金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在南京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只要你的社保购买满了一年都是能够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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