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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发生事故后被索要“高额”赔偿,是正当索赔还是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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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发生事故后被索要“高额”赔偿,是正当索赔还是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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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驾车行驶过程中与王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了碰撞,两车都遭到了一定损伤。但是两人下车理论的时候,刘先生中午喝了一点白酒,被王先生发现了。

王先生就此要挟,如果刘先生不向自己赔偿,则举报刘先生醉酒驾驶。刘先生无奈被迫向王先生赔偿了人民币5000元。刘先生回家越想越气,明明是对方违反交通规则,双黄线调头,还威胁自己支付大额赔偿,是否构成敲诈?

如何维权?

律师观点:

1、刘先生酒后驾驶的行为是错误的,如果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则刘先生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客观看来,刘先生在此事故中应付全部责任

2、如果王先生索要的赔偿没有过分高于车辆收到的损失,则王先生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

3、刘先生应当以此为戒,坚决杜绝酒驾!

律师解析:我国法律是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行为的。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最终只会害人害己。同时劝告那些借机敲诈勒索的人,如果行为超越了法律的底线,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扩展解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

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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