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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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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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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问题有哪些

1、宅基地确权后子女可以继承吗?

(1)首先大家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原则上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新规,表名宅基地及其房屋继承将会依照“地随房走”的政策。

也就是说,随着新规的发布,使得城镇子女也可以合法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2)其次,除了顺位继承这种最平常的继承方式以外,还有一种传承方式叫做遗赠。遗赠就是指农民在生前订立遗嘱,将确权在自己名下的宅基地和房屋,在自愿的情况下赠与指定的人,而这个人就不一定是自己的子女了,很有可能是远房亲戚。

也就是说,当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失独老人没有后代抚养自己,那么亲戚就可以作为老人的赡养者和资产受赠者,其生前遗留的宅基地和房屋就会归这位亲戚合法持有。

2、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几种情况:

(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

(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

(3)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

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根本不能继承。

(4)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

由于特殊原因把户口迁走,取消农业户口前又没有把户口迁回来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3、不能继承的宅基地该怎么办?

(1)可以将其转让给本村集体里面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

(2)除了不能翻建、改建、扩建以外,房子还是可以自住的。

(3)等房屋不能再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总的来说,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则自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但也只是拥有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二、不具备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情况

1、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卖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2、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以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3、子女已经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4、对不需要居住的农村住房不予拆除,且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5、已经拟定实施旧村改造的或是已经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修建住宅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的问题,以及什么情况下不具备申请宅基地的情况,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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