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3年8月中旬,刘某应聘至某科技公司,负责销售工作,工资约定为每月4000元,当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通知刘某于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30日参加为期两周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与公司的工作时间一致,培训内容为:了解公司内部架构及业务流程、学习规章制度等。
培训结束,刘某通过了单位的考试。2013年9月1日,刘某正式上岗工作,用人单位与刘某签订了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
2013年10月15日,刘某领工资时发现其工资是从2013年9月1日起算,刘某对此不解,询问该公司缘由。公司答复称,劳动合同起始日起算工资,至于培训期间不算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
2014年8月31日,公司表示合同到期,公司不愿意与刘某续签合同。公司还表示,公司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刘某则认为,双方合同履行起始于2013年8月16日,公司应当再支付其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对此,公司断然拒绝。刘某遂于2013年9月18日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半个月工资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裁判结果
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刘某经公司招聘录用,由公司安排进行岗前入职培训,期间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上下班规定,培训目的也是为了刘某了解公司情况,为公司工作做准备,因此刘某与公司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所以认定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30日培训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刘某的仲裁请求。
律师评析
上海红三权律师事务所袁*斌律师认为,本案涉及较为普遍的培训期间工资问题。对于企业有一定借鉴意义。
首先,刘某在培训期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
确立劳动关系成立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劳动者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而不是诸如童工、在校学生或已退休人员等人员。
而用人单位也应当是法律意义上的单位,须经过注册批准设立的合法组织。这些主体资格的认定在立案受理时就已经过一定审查。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该条规定明确了劳动关系标准在管理上的隶属属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工作期间是管理被管理的角色特征,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在审理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中,是争议焦点。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条文说明了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指向性,劳动者的劳动内容须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范畴。
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上面的法律条文结合本案分析,刘某虽然在培训期间尚未为单位提供正式意义上的劳动,但是从公司对刘某进行岗前入职培训的目的来看,显然是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所以从总体来看,这些培训构成了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
其次,在培训期间,刘某与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刘某须接受公司的指挥接受培训,双方属于从属关系。综上所述,刘某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新员工入职三天是有工资,只要做了一天的话也是有工资的。
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工资。培训期间也属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之一,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相关权利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
实习不同于劳动关系,其过程中的加班工资支付问题,首先取决于双方是否对加班工资的支付有约定,如有约定则按约定进行支付,无约定则无需支付
想辞职但是才入职七天有工资吗有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
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一般也是有工资的。员工正常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其支付工资。且员工如果在试用期的,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一、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是否有工资1、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一般有工资。用人单位自开始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工资。工资的数额可按双方的约定和员工每月的出勤时间来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
1、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一般有工资。用人单位自开始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工资。工资的数额可按双方的约定和员工每月的出勤时间来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3、法律依据:《工资支
一、员工实习期间有工资吗有,员工实习期间应得工资。二、实习期工资怎么计算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实习生的工资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因为实习生不是正规劳动关系,不能全部依据劳动法管理。但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实习生是在试用期的,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公司应给员工支付相应报酬法律规定与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则培训期间是有工资发的。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来为其发放工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
培训期间一般是有工资发的。从单位用工的当天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按单位的要求参加培训、正常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约定向其足额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刚入职九天就离职的,需要发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员工的工资。员工入职九天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
警察在停职期间是有工资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遇国家规定调整工资,含调整标准、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时,其工资调整暂缓执行。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补调和补发工资。
一、正式入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确定录用后,员工可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流程如下: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2、新入职员工原则上都需购买社保,愿意购买的员工须附上购买社保确认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如因个人原因申请暂不购买社保的,须附上只购买中保意外险申请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购买社保
公司入职前需要体检合法吗现在一般在员工入职前,公司都会要求员工进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对于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前需体检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领域中“法无明文规定即容许”,所以公司入职前需要体检是合法的。但是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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