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在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约定,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的,协议内容受法律保护。
在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有房子住可向男方协议,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双方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离婚后抚养费不仅是一方承担,另一方也要负担一部分费用。
1、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2、协商不成,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
原则上来说,不管是不是成年人,只要户口本内的成员发生变动的(迁入、迁出)都需要户主出具意见,原因是法律上虽无明文规定,但一般应经户主同意。因为一般来说,只有经过户主同意,你才能拿到户口簿,你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当然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1、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需要给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女方不是孩子抚养权人的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抚养费是按月支付,女方有经济能力能一次性支付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
1、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需要给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女方不是孩子抚养权人的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抚养费是按月支付,女方有经济能力能一次性支付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
1、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需要给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女方不是孩子抚养权人的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抚养费是按月支付,女方有经济能力能一次性支付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
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
法律咨询解答当然可以居住。如果孩子尚未成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当然可以继续居住,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孩子也有义务赡养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既符合法律也符合人情。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离婚之后,可以为孩子改姓吗?由父姓改为母姓之后,一方不同意,能否再恢复父姓?近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孩子改姓的纠纷。2011年,梁先生与徐女士婚后得子,2015年,两人诉讼离婚,抚养权归徐女士。离婚后没多久,徐女士将孩子的姓,改由跟着自己姓,也就是说孩子的名字改成了徐某某。直到2018年,梁先生得知此事,十分不满,遂起诉到法院,并以侵犯了自己对未成年婚生子姓名的决定权和变更权为由
1、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需要给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女方不是孩子抚养权人的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抚养费是按月支付,女方有经济能力能一次性支付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夫妻两人感情破碎,已经无法继续坚持下去往往选择离婚,对于二人子女的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那么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怎么办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怎么办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探视,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
法律分析:这种教唆孩子不认你的做法很可能会有害孩子心理健康,不利孩子成长,也许会对孩子将来的生活,甚至是孩子的婚姻生活埋下不良隐患。虽然,你们因为自己的原因选择分手,但是,作为孩子来讲,他本能地会认为而且需要父母是一体的,完整的,所以当两个人分开后,如果可以保证孩子物质等各方面生活,还是应该选择让那个分手后依然会说自己前妻(前夫)好的一方享有监护权。
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 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上面说到,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那么,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支付抚养费用。法院审理判决后若男方仍拒绝支付的,可以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督促,仍拒
离婚时双方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当事人双方非常容易在这个问题上产生纠纷,甚至是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也有人不履行协议中的内容。 案例:我们离婚了,房子给我了,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分为两种情况: 1、诉讼离婚,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协执函,即可直接去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2、协议离婚,一旦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则比较麻烦,因为离婚协
《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0条规定: 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0条规定:(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在拆迁中,许多人认为,只要与征收方商定好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一切就都万事大吉了,自己只等着拿安置房,住进去就行了,其他的与他们无关。虽然话是这么说,且只要征收方能够如约履行补偿职责,按时交付安置房及钥匙,那后续的征收工作,确实也跟被征收人没有多大的关系。 但凡事都有例外,所以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准备。 因为,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征收方未按时支付补偿款、交付安置房的
离婚三大要素:一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二是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三是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债务。除了这三大要素之外,在实务中还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多数朋友,那就是离婚后户口迁移问题。比如说女方的户口因为结婚而迁到男方家中,离婚后没有及时户口迁出导致后续矛盾。按照我国目前的户口政策,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单纯的户口迁移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民
1、用人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在内,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在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应当给你缴纳社保,单位没有缴纳的,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补缴;3、建议与单位协商,签订书面合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单独立户的。但需要满足当地的落户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公民因结婚、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离婚后单身居住的,可以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
不可以。按照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 离婚证; 2、 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